Black Ocean wrote:
其實在交通規則中,右轉車輛並沒有"必須"要先切到慢車道才能右轉
只有要求要在外側車道"或"提前切入慢車道,這個外側車道指的是最外側的快車道,並不是慢車道
不對,您對法條理解錯誤,沒看到最後,
車道數的計算含快車道、慢車道、左、右轉車道、車種專用車道、機車優先道及調撥車道。
同向有二以上之車道者,左側車道為內側車道,右側車道為外側車道。
並不是您自己認為的"外側車道指的是最外側的快車道",
所以最右側是慢車道的路外側車道就是慢車道,
右轉車輛都應先換入慢車道。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102條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四、右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外側車
道、右轉車道或慢車道,駛至路口後再行右轉。但由慢車道右轉彎時
應於距交岔路口三十至六十公尺處,換入慢車道。
前項第二款之車道數,以進入交岔路口之車道計算,含快車道、慢車道、
左、右轉車道、車種專用車道、機車優先道及調撥車道。
同向有二以上之車道者,左側車道為內側車道,右側車道為外側車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