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講道理跟法規講不過,就開始講大家都變成正義之士以及台灣balabala的然後最後就來句最好都不要遇到變成是那種道理不講或講不贏,就扯些有的沒有的來讓自己的犯法變成是合法的?Q_Q" wrote:怎麼突然都變成正義之...(恕刪)
樓主說被黑是指您有打方向燈但是對方故意想辦法讓行車紀錄器看起來像是沒打方向燈再去檢舉您是嗎?如果這樣就嚴重了.偽造文書?前幾天不適才有一個新聞檢舉別人丟菸蒂跟吐痰是用剪接的被判刑樓主如果有辦法證明對方是偽造的影片跟照片快去報警吧至於您如果真的是沒打方向燈何來被黑的說法?沒打就沒打考駕照沒教你要打方向燈嗎?如果這樣就不會開車您還是別開車出門好了
你就不要開車,因為你不適合開車。這麼常違規,我想這兩張罰單只是冰山一角吧…,開車本該就是一件慎重的事,你駕駛的是一台動力交通工具,一不小心是能致人死傷的…。其實你貼出來是好事,能讓自己知道自己開車有多大的問題,也提醒看到這文章前還不知道自己問題的人。台灣道路交通規劃是真的很差,但目前只能接受、去遵守。我從來沒被“黑“過,因為我知道開車需要很小心,沒有警察也要遵守交通規則(依標線行駛、只要換道就需要打燈、不隨意紅線臨停或併排停車等)。你說我完全不會違規嗎? 當然會啊! 但都是極短時間在不影響他人情況下,被檢舉就會認了…。 說真的要被檢舉通常是開車方式令人非常火大才比較有機會,你要不要先想想自己問題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