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子有洞嗎? 花大錢做蘇花改~限速60公里~

0瑩月0 wrote:
到底這限速的標準是如何訂的呢??

花大錢造蘇花改不就是要減少用路人時間~~

限速60是怎樣??

非得像雪山隧道一樣~等大塞車後,再來自打臉提升速限嗎?

都有這前例了,還執迷不悟~~
(恕刪)

這是一個錯誤觀念
以為加油門往前衝? 前方的車距就會源源不絕自動生出來 ????????
車輛多到超出道路容量(最大車流量Qmax) 就會塞車 , 並不是速限訂60km/h 就稱為塞車 ????

其實,德國是可變速限, 早上下午不一樣, 會因車流量而改變, 這是在德國科隆, 就是60km/h

英國的 M25 , 速限同樣只有 40mile , 也是約 60km , 當然也是可變速限, 也會變成 →60mile→80mile 。

第一, 這是 "道路空間有限" 的問題
請問 1 公里長的車道能放 幾台車 在上面跑 ?
有人說 能放 200台, 因為每台車長約 5m , 200台正好1000m , 也就是 保險桿頂保險桿
這樣的車速是多少? 是 0 km/h
必須要有『車距』, 車才能移動

很多車擠在一起稱為"堵塞", 如下圖LOS E , LOS F, 車是跑不快的
車輛多到超出道路容量(最大車流量Qmax) 就會塞車 , 並不是速限訂60km/h 就稱為塞車 ????
LOS A 即F車流: 550 ft(167 m) 或 27台車的長度(美國車比較長,車長超過5米)
LOS B 即reasonably free flow合理自由流: 330 ft(100 m) 或 16台車的長度
LOS C 即S-stable車流: 220 ft(67 m) 或 11台車的長度
LOS D 即 approaching unstable flow(約S-Metastable車流): 160 ft(50m) 或8台車的長度
LOS E 即 unstable flow (約S-Metastable車流): 大約6台車車距 (30m)
LOS F 即 forced or breakdown flow(J車流): 移動完全受制於前車, 前車移動後才有車距 ,即"壅塞",而且此壅塞波還會往前後傳遞出去,遇到瓶頸處, 還會引發另一波S波堵塞。
要有50m車距才能 100km/h (18車/km) , LOS C 那個等級才可能 100km , LOS E 是不可能的!
能跑多快 ? 要看車流密度為多少 ?
Q車流量 = V車速 × D (車距/密度)
依據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6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前後兩車間之行車安全距離,在正常天候狀況下,依下列規定:
一、小型車:車輛速率之每小時公里數值除以二,單位為公尺。

110km行駛, 前方必須有55m車距
道路空間有限! 每公里長的車道, 只能容納16台車+16個55m車距, 以最高速速限110km行駛!
如果速限降到 60km/h ? 安全車距降為30m , 每公里容納 28 台車 , 這是比速限110km/h的16台車, 多容納12台車 。
降低速限能容納更多車, 反而是更不容易"塞車"
Q車流量 = V車速 × D (車距/密度)
D (車距/密度) 必須依 V而保持 , 不可能壓縮車距去增加車速
所以 V 車速是 受到Q車流量的限制

是的, 台灣守法觀念薄弱 , 法規只是好看的 , 要開多快都是自己喊的 ??
如圖內車道的車距是三條車道線, 依法(高管規則6)車速頂多為 60km ? 卻硬是要110最高速限行駛????
反而, 中線車道有4條車道線的車距, 能80km? 外車道有5條車道線的車距, 能100km行駛?

這安全車距不足有什麼問題 ? 可以不管Q車流量? 可以不管D (車距/密度) ? 只要 V車速 ?
高管規則6第二項規定....,並保持隨時可以煞停之距離。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九十四條規定: 隨時可以煞停之距離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90.04.24.運安字第900002569號函
一般駕駛人在行進中,突然發現危險情況後即刻採取煞車措施,車輛必須空走0.7~ 0.8秒(反應時間為0.4~ 0.5秒,右腳由加油踏板移至煞車踏板之時間為約0.2秒,踩煞車踏板所需時間約0.1秒),才產生煞車效果(交通事故偵查學,吳明德著)。
煞車停止距離= 空走距離(反應時間+換腳時間+踩入煞車時間) + 實際煞車距離(實際煞車開始作動時間)

前車煞車時,後面的車是不是仍然往前行進, 前車剎車而後車仍在行進?是會消耗掉緩衝的"安全車距",造成安全車距縮短。
"反應時間" 消耗掉緩衝的"安全車距"
壓縮車距去達到 " 開快車?" 騙自己說不塞啊 ! 還能開啊? 硬是壓縮車距去開快車!
於是,這是煞不住的 , 最後不只壓縮到車距 ! 還壓縮到車體本身, 追撞成一團


V 車速能為多少? 受到Q車流量的限制
如圖 , 110km/h , Qmax為1450車, 降速限到90km/h Qmax增為1750車, 反而是每小時多300輛車通過
這"降速限" 是在增加道路容量

上圖無論 車速V設定為多少? 只要超過最大車流量Qmax , 車速必然往下掉 !
而車速和車流量的比值 ,斜率(dV/dQ=0及<0)已經說明了
必需是在 沒超過最大車流量Qmax, 也就是 斜率(dV/dQ=0) , 才能維持那種車速
只要超過最大車流量Qmax, 也就是 斜率(dV/dQ<0) , 一定要降速下來

第二 、 V 車速能是多少? 也受到離心力F的限制
F離心力= W車重 × V 車速 2/ R (彎道半徑)
車速 V 的平方 和離心力成正比
車速V增2倍 , 離心力增為4倍
道路一定會碰到轉彎路段 ? 就要看路面的設計! 離心力不能超過輪胎的抓地力!
1.轉彎(前輪是轉向的)時車速過快 , 離心力超過輪胎的抓地力
2.轉彎(前輪是轉向的)時突然加速 ,瞬間離心力超過輪胎的抓地力
3.過彎(前輪是轉向的)突然煞車, 車量重心前移,前輪側向力增大,後輪上揚失去抓地力,造成偏滑車身旋轉
4.前驅車高速過彎(前輪是轉向的)突然收油門,前輪轉動變慢, 後輪轉速高於前輪, 造成偏滑車身旋轉

X座標代表車輛在轉彎時由於慣性所產生的離心力(主要受車速和轉向角度影響)
當離心力超過抓地力,會產生側傾, 甚至側面滾翻
Y座標代表驅動力
後驅車若驅動力過大, 驅動力超過抓地力,能將前輪抬起
前驅車轉彎時若猛踩煞車, 車身重心前移,前輪側向力增大,後輪上揚而失去抓地力

Z座標代表離心力+驅動力 的合力
輪胎和路面,在一定的情況下所產生的抓地力,理論上是固定的
離心力和驅動力的改變都會引起合力的改變。當合力大於,超過抓地力時,輪胎就會沿著合力的方向滑動。
車頭或是車尾哪一個部分的輪胎先失去抓地力?
如果這個輪胎位於前輪,就是轉向不足。如果這個輪胎位於後輪,那麼出現的就是轉向過度。

只有在轉彎半徑夠大的路段, V車速才能增加, 小轉彎半徑必須 強制降低車速,有助於安全
knift wrote: 在德國自駕速限很容易(恕刪)

真的,重視路權,有效率地行車,才不枉費花那麼多錢鋪路啊!
所有的道路,不管有軌無軌,在設計之初都會考慮最高行車速度.
這個速度就決定了彎道的超高,道路壓實與鋪裝的材質.
舉例來說,速限100和150的高速公路,造價可能差到倍數.
蘇花改是改善蘇花的安全性,不是提高車速.就等級來說,就是一條省道.速度應該不會提高多少了.
不過路況良好,應該對車流還是有所助益.

有一年,年初一闔家到花蓮玩.因為清水隧道附近坍方,早上七點台北出發,晚上七點到石梯坪.
一整天窩在車上,小孩又哭鬧不停,真是氣不打一處出來.
也許過完年再去走走看.
NAX-鴻 wrote:
一個是一般道路一個是(恕刪)


當然是高速公路比較好啊

不會有一堆瓶頸路線變成多處塞車

當初就是環團刻意擋下的

蘇花改之前馬英九蓋的時候就是比照國道標準與升級空間

raphael107 wrote:
明明就不是蘇花快速道(恕刪)


蘇花改現實上也沒多環保

塞車一堆不見得安全又環保的

一開始的蘇花高反而更環保

Allization wrote:
結論是當初道路設幾本(恕刪)


其實當初蘇花改興建標準比照國道的

蓋的時候也有預留升級空間


0瑩月0 wrote:
到底這限速的標準是如(恕刪)


雪隧提高速限也有搭配其他措施

如限制最低速限、禁止變換車道、要求安全車距

蘇花改提高速限是必要的

只是其他配套也要做好((菸


Krassowski wrote:
所有的道路,不管有軌(恕刪)


其實提高安全性速限也會調整

並非速度快就不安全

而且蘇花改一開始就是照國道標準設計
0瑩月0 wrote:
到底這限速的標準是如(恕刪)


>>> 腦子有病,至少要80km,
young Tom wrote:
60有多慢你知不知道(恕刪)

老實講路太直,開110都會想睡覺......
過年期間也開過蘇花改, 確實時速60 "感覺" 有點慢, 不過每個人排隊通過實際上又沒花較多時間.
老實說, 短短一段路, 60 & 80 速度, 不會特別快多少, 或慢多少.
因為交通事故阻塞交通, 才是真正浪費生命.
0瑩月0 wrote:
你的論點就單單是快就...(恕刪)


不要老是說國外沒限速,臺灣爲什麽不行,因爲臺灣人用路習慣其實很差,各種違規都有。
不是國外就比較好,但是外國人開車真的比較守規矩,當然害群之馬有,但是沒臺灣這麽多。
sandy0528 wrote:
不要老是說國外沒限速(恕刪)


所以就因噎廢食?

那就台灣所有車輛加裝限速器一勞永逸就好啦

什麼超跑重機的通通限起來

畢竟大家都要為了"安全"嘛


什麼鬼邏輯

不從根本考照教育下手改善改革只會限制東限制西

真的夠華國井蛙的
thedog6962002 wrote:
所以就因噎廢食?那就(恕刪)


好啊,那就通通都開放,然後出事一堆大家再來罵,這樣會比較好?

駕駛人素質尚未提升之前,要拉無辜用路人陪葬?

臺灣人很會考試,不要拿考照方式說嘴,因爲考試和現實永遠都是兩回事,想想該如何提升駕駛人素質才是真的。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1)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