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斑馬線上撞死人(植物人),一律唯一死刑,財產歸受害家屬。

行人在斑馬線最大,但不懂保護自己,不注意道路周遭環境,就算你是皇帝、習大大、川普,被噗嚨貢的駕駛撞到,賠償你後又如何,行人還是受傷啊!
雖然不喜歡林佳龍,這部影片也有點無聊,但對行人宣導道路安全是對的事。
暑假到了,牛鬼蛇神全部出籠了!01也一樣
一堆沒駕照的檢討有駕照的不該有駕照
一堆沒水電技術的檢討有水電技術的服務態度差
一堆冷氣5.6月不先試開的抱怨冷氣維修沒辦法一天到府
一堆飆車劇重逼車的怪紅綠燈沒有為他們一路亮直行綠燈
農曆7月還沒倒一堆鬼已經先出沒了,還要9月中才會收咧..........
yoyo0719 wrote:
違規是事實

沒什麼好討論的

那撞死一個行人能不能判死刑?

這個世界上哪一個地方撞死行人是直接判死刑?(恕刪)


* 雖然沒有直接判死刑,但是在美國酒駕違規撞死人,最重可以用二級謀殺罪(例如奧克拉荷馬州)對駕駛起訴。

* 美國也是因爲加重酒駕處罰,所以美國酒駕車禍致死的統計,逐漸比三十年前少了三分之一。但是仍然平均每一小時死一個人。
斑馬線、枕木紋,行人是有絕對路權,
這點沒什麼好爭的,白紙黑字44條寫的,當時修法新聞很大,大家都知道,
就某些小白不知道(是裝不知道?還是不識字?)

但路權是一回事,命是一回事,
用命換路權不划算。
那是政府路口,紅綠燈設計瑕疵。車流量大的路口,行人不讓車,車不讓行人,常常發生。
不會讓路口紅燈,四個方向車流停下來,讓四個方向行人同時過完馬路後,再依序綠燈。
@生活努力;努力生活~
看這標題就知道水平在哪了
silentcat wrote:
這裡面有兩碼子事
整頓駕駛是一回事

宣導行人守護自身安全是另一回事
看到危險靠過來不退一點離遠一點
難道要宣導大家儘量靠近、不顧安危嗎?
搞錯重點!

台灣絕大部分的行人會讓車輛先行
所以更該宣導的是車輛要禮讓行人

前幾年在大陸旅遊,杭州的汽車幾乎都會禮讓過斑馬線的行人,台灣?
不治本,ex強制大車安裝防死角影像系統,就只能消極的宣導叫行人怕死就閃遠點,不過新聞中撞死人貨車也不算很大的車,沒什麼內外輪差問題,單純就搶快開車習慣差,可能跟執法有無落實有關,同個交通部長,台北就不一樣,警察頭當市長不用改變一樣嗎
這影片我怎看都雙方是正確的...人也可以走.車也可以轉.只是車子轉進去那瞬間剛好撞到了
23歲油漆工深夜「撞爛瑪莎拉蒂」!富裕家世被起底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719/1764040.htm
 
一樣最近的新聞事件...
如果一樣是撞死路邊無辜的路人...
 
應該是一樣吵得很熱烈...
 
富家子弟.... 但可能沒什麼個人名下資產...
應該是父母直接或間接或間接再間接方式資助...
 
 
不只要 處罰行為人而已...
更要處罰 間接幫助 行為人 的人...
 
不只要保障直接受害人而已
更要保障 間接影響的 政府(納稅人)及其他人的影響損失

處罰(求償)或保障 間接的人事物 會覺得小題大作嗎...

看看現在社會新聞...只要能牽扯 國家賠償的 ..當事人就會 七牽八拖 說是政府失職
然後就要國家賠償....
至於為什麼要 國家賠償 .....淺顯易懂大家都知道了...

所以就應該公平一點......
像是 親朋好友間的借車行為...就應該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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