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檢舉魔人! 交通部本周研商增設「黃虛線

dallasoriginal wrote:
笑死 現在台灣政府(恕刪)


邏輯混沌的令人嘆為觀止阿。
前段針對你『商量的心態』可議就惱羞扯皮。
講到自己違規,各種理由紛紛出籠『....還不到觸法的程度』,然後又開始扯一些其他刑法重罪。
要講別人想法亂像,要不要撒泡尿照照自己像不像雙標黨。
曉得 wrote:
....病名是多走二步就會死...(恕刪)


難到是中了含笑半步癲的毒?
flybo wrote:
設定檢舉上限不就好了(恕刪)


真正的魔人,是會找親朋好友當人頭的......
flybo wrote:
設定檢舉上限不就好了...(恕刪)

如果是這樣,相對的成案要有檢舉獎金
GarrenLiu wrote:
邏輯混沌的令人嘆為觀(恕刪)


可商量的心態是你指控的 何來可商量?

就交通違規處罰條例 糾舉的警察本來就有裁量權 裁量權包含勸導

放諸國際都一樣 有機會多到外國看看 別整天趴在井裡

現在搞一個獨步全球的全民糾舉制連勸導空間都沒 何來惱羞?

雙標黨是在說嘴裡罵中共迫害吹哨者李文亮 實際上也在迫害彰化衛生局的那個政黨嗎?

dallasoriginal wrote:
.....現在搞一個獨步全球的全民糾舉制連勸導空間都沒 .....(恕刪)


不知道別亂說

坐在冷氣房開單的員警說他不在現場無法勸導,所以不用勸導,

所以即使違規屬實,他們以天條12條不舉
然後說人不在現場無法勸導所以不必勸導
dallasoriginal wrote:
可商量的心態是你指控(恕刪)




好笑~「雙標黨」不過就是個形容詞罷了,還有限定對象了??
我到覺得用來形容某些人「雙標仔」剛好而已。
別人跟你不同意見就『社會亂象』,希望自己違規的時候就哭哭要勸導,要有裁量權!
到底誰會造成社會亂象,誰是雙標仔?誰吵著違規有勸導權(商量免罰)?
(真的不考慮低頭照一下自己的臉)
接著又要引戰出國記錄(扯東扯西的跟五毛小粉紅有87%像),要拼出國你護照跟個人資料要炫耀就先貼上來鑑賞看看阿。
要不要做個表格分析給大家看看。

違規就是違規,交通權責單位也有審核權。
檢舉罰的就是某些每天心存僥倖的雙標仔,這點我雙手贊成。

修改再多規則條例、畫再多線,沒人遵守一樣沒用處,乾脆試辦取消所有交通規則,時間不用多一個禮拜就好,結束後看看會有甚麼結果,看看到時候政府和警察還會不會繼續做更多幫違規者解套的事情,或是守法的人會不會更團結更努力檢舉。
微醺獵人 wrote:
如果是這樣,相對的成案要有檢舉獎金


為什麼我會覺得要20元手續費呢?

因為檢舉交通違規是沒獎金的
而很多檢舉人都認為自己檢舉違規是為了讓世界更美好,簡單說就是"作公德"
好! 既然是作公德那區區20元也是小意思吧
再來既然公務員收了20元的手續費,就必需去處理這道手續,
畢竟收了錢嘛~
就不可以去報怨檢舉狂人過量檢舉
未來也不會再有公務員提出防魔人狂人的議題
flybo wrote:
為什麼我會覺得要20...(恕刪)

就是因為沒有獎金,所以何來的收手續費呢?再者送件檢舉是屬於公文書的部分,公務人員審核僅就事實與否進行舉發,為本身職責所在,除非檢舉人員偽造照片或影片,致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這需要附上刑事責任的,所以提出理論完全無法使他人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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