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刑罰的意義來看汽車違規檢舉以及檢舉制度!

髒gro wrote:
就是因為相關單位消極(恕刪)
以前沒檢舉沒有交通環境???
nccl wrote:
你的思想挺偏頗的..(恕刪)
哪國違規者有遊街視眾??但多數國家沒有無限制檢舉
yamaha0204 wrote:
很抱歉,一票是選不上(恕刪)
多數民代都是支持限縮檢舉沒看到支持現行檢舉制的
shiorizero wrote:
真的覺得,有時候有些違規根本沒有礙到別人或是造成危險,
但檢舉達人就是有千萬種理由釘死你...


依你的邏輯,很多拿刀砍人的也沒有把人砍死,那是不是就可以饒過他???

違規的都覺得自己的行為沒有礙到別人或是造成危險,

因為一旦礙到別人或是造成危險死的都是無辜的人

這些違規垃圾卻都活得好好的....

shiorizero wrote:
之前新聞還報過只是上下乘客的短短2、3分鐘也被檢舉的,
真的覺得法與情有時要權衡呀!


全台灣每個違停的都說自己只能2.3分鐘,就那麼巧合
宙王 wrote:
哪國違規者有遊街視眾??但多數國家沒有無限制檢舉


快快移民去多數國家
宙王 wrote:
多數民代都是支持限縮檢舉沒看到支持現行檢舉制的


快快去找這些民代修法呀
眼觀耳聽 wrote:
快快去找這些民代修法(恕刪)


修完,我就直接加入,反正不用罰,也不用檢舉了
宙王 wrote:
多數民代都是支持限縮(恕刪)


沒有投票表決通過哪個法案前,你怎麼知道多數是支持的? 自我感覺良好?
apqp wrote:
刑法的目的其實很多元(恕刪)


違規魔人都出來回應了...
我個人覺得,會有違規和被檢舉應該是長期大家太重情而忽視法
因為大家都會認為,讓一下就好,閃一下就好....
再加上長期警察的怠惰不作為(重點任務和業績考量時除外)
所以....我要買東西、我要放東西、我要接小孩......停一下會怎樣
警察更不用說,直接就是視若無睹...了不起,就會廣播一下,讓車主可以...
甚至,還有人說要用勸導
廢話,都已經考過駕照,難道不知道交通法規嗎
第一次違規..勸導,第二次違規...勸導,...等到哪天被開單或是檢舉了就開始罵
當然一定有人會說,誰不會違規,我也收過罰單,認栽
試問,如果大家都對法律視若無物,那乾脆就廢掉法律
就像上個月的300事件,直接.....問題是我們不是自詡為法治國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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