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無照駕駛被闖紅燈的計程車撞

luelue666 wrote:
看吧!果然有閱讀障礙(恕刪)


你是真的不懂什麼是肇責啊

好吧

你既然那麼執著在故意這兩字

那我改一下

如果有天你開的車暴衝

撞殘了無照駕駛

那無照駕駛在這起事故有沒有肇責?
瑪拉卡 wrote:
你是真的不懂什麼是肇責啊

故意撞人叫刑責,你真的不懂啊!
luelue666 wrote:
故意撞人叫刑責,你真...(恕刪)


無照騎車等紅燈,結果因為有人開車滑手機沒注意到,把無照騎士撞死,你是不是會說因爲他無照, 不該騎車在馬路上,所以主因是無照上路,誰叫他要無照上路。
瑪拉卡 wrote:
撞殘了無照駕駛

那無照駕駛在這起事故有沒有肇責?
 
 
你回頭翻翻我講的,我幾時有說免責,我是說無照被撞的可能要負10%~30%責
所以撞人的當然要負70%~90%責
然後我又舉例台電放水淹死露營客的例子
我也認為台電至少要負70%的責任
露營客不顧告示牌自己也要負一部分責任
這個責任是依據過失的比例去推算的。
至於無照的過失比例我懶得去搜尋判決文,
當然我也知道有的法官就是你講的那樣,闖紅燈負100%責
這樣可以嗎?
luelue666 wrote:
  你回頭翻翻我講的(恕刪)


你不是說不同的事故不能拿來對比嗎?

台電的人為過失怎麼可拿來對比交通事故?

你現在是在打自己的臉?

至於無照的過失比例

無照若無違規

請問哪來的過失?

無照駕駛若肇事

也不過是加重刑責

並不會因為無照就加重肇責

肇責是依駕駛人發生事故前的行為來計算肇責

小黃闖紅燈撞上速限內綠燈直行的無照騎士

請問無照騎士的行為有無過失?
找了約80份
還真的有一個...



109年度訴易字第12號
再按損害之發生或擴大,被害人與有過失者,法院得減輕賠償金額,或免除之,民法第217條第1項定有明文。又如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50條第1項之規定,未領有駕駛執照而駕駛機車,因該規定內容兼具保護用路人法益之意旨,屬保護他人之法律,違反之亦屬同有過失。此觀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汽車駕駛人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車者,應處以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之規定自明。查本件車禍之發生,固因被告上開注意義務之違反過失所致。惟觀本件事故發生當時,原告本應注意未領有汽車駕駛執照不得騎乘機車,且依當時狀況亦無不能注意之情形,詎原告疏未注意及此,於上開時、地無照駕駛原告機車終致肇事,其亦有過失,應堪認定;又原告之前揭過失,復為造成系爭車禍結果發生原因之一而具相當因果關係,原告依前開說明自應承擔其之過失責任,而有過失相抵之適用,應減輕被告之損害賠償責任。次按法院對於酌減賠償金額至何程度,應斟酌雙方原因力之強弱與過失之輕重以定之(最高法院88年度台上字第2867號判決意旨參照),亦即應針對損害發生之具體情形,分析其原因力及過失之強弱輕重予以決定。本件承前所述,被告無照駕駛被告機車,欲起駛進入車道時,疏未讓行進中之車輛優先通行,而原告無照駕駛原告機車等情,本院審酌前述兩造對於造成系爭事故原因力之強弱與過失程度之輕重,認兩造之過失行為均為系爭車禍之肇事原因,被告、原告應各負70%、30%之過失責任,爰依兩造過失之程度,減輕被告賠償金額30%,
peggy1125 wrote:
#急請問各位 無照駕(恕刪)


1. 因為是計程車, 請馬上收集證據 (有沒有靠行等等, 不會要賠錢找不到人..)
2. 確認對方是不是有第三責任險等等.
3. 屬於必要支出和收據都要開始記錄列表了
4. 工作損失可以求償, 你該請假就得請假.
5. 醫生要你休息多久都要麻煩寫診斷證明書..
6. 不要動不動就要告, 很多人都是以為保險會好好處理,建議直接和對方談, 說他的保險不理你.
7. 你傷都沒好, 你資料也沒準備好, 你太早找保險也沒意義啦, 他們不會直拿錢給你啦.
8. 你要知道所有的花錢都要自己先支出的. 而後才能拿到錢, 所以一定要先有一筆錢做準備. 搞不好你光開刀的鎖架就超過 2萬了... (強制險的醫材上限)..


剛剛用你疾病的去查類似的..
https://law.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ro=10&q=eb029f438797be30a37dc7ca4483afb6&sort=DS&ot=in
你若要提告, 你可以參考看看.. 有多少東西可能是你要了解的, 要準備的資料
你要花時間看的懂再來提告, 若你要找律師你要知道的. 你可能要花個 6~8萬.
你可以自己打, 刑事, 再附帶民事, 所以要打官司, 要用腦, 要不然要有錢..還有要有時間去準備資料.

我很好奇呀, 這傷是不是終生受影響, 若醫生認為功能可以恢復, 那你就不用擔心.
若無法呢? 保險還有可能還有其它可以領的(強制險/勞保....), 但這是一種不幸, 最好是不要.
若是的話, 就真的建議找律師了.

心理建設一下, 先跟你說過失傷害是 1年以下, 再加個自首..
大概都不會超過六個月, 這是法官的問題, 因為現實面, 很多領現金惡劣份子的根本不理被害人的 XD
所以最差的情況下要有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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