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初判表終於下來了🥺🥺🥺
「當事人現場達成理賠共識,未於談話紀錄陳述肇事經過,相關事跡證等細節無法釐清,暫不予分析研判。」

未於談話紀錄陳述肇事經過???那警員找雙方來做紀錄是.....😳
人類與侏儸紀不在同一時空
肇責恐怕不是你我可決定的

基本上我關門當練技術
連行人都鑽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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