屎蛋Stan插屁股囉吐XPro2 wrote:剛剛新聞, 女騎士已(恕刪) 新聞連結張家的董姓友人上午接受《蘋果》電訪表示,張家人得知彭女不治的消息,心情十分沉重,肇事的張男原本昨天已開始看身心科門診,目前壓力更重,現在已在同學及家人陪同下前往台中市崇德殯儀館,準備接受檢察官偵訊,也會到彭女的靈位前上香表達歉意。看到關鍵字了沒有?"身心科"接下來精神耗弱被這個有錢無照飆仔拿來法庭攻防機會非常高
看了一下昨天的新聞「張母今天與董姓友人出面,數度鞠躬向傷者及傷者家人致歉,並稱丈夫今天休診,兒子也因精神壓力,今天去看精神科,希望外界不要有不理性、情緒字眼。」果然家裡是醫學方面專長的,懂的該怎麼做。回去翻出國小的獎狀,再請阿罵出來說小孩有多乖。到時這過失致死、超速、無照,小事而已,應該不用關強制險200萬,賓士的保險賠一賠,實際要他們拿出來賠的大約也沒多少錢。結案
jiahsien wrote:法規沒有明確規定路權...(恕刪) 在那扯啥救護車今天這台賓士就是沒撞到救護車懂?救護車有警示還是以後自認三寶的都能裝上特殊的警示?你想說的是這個?扯大車是整天拼輸贏嗎?不是在講路權嗎?不管什麼車來不是那種有警示具有較高路權的車都沒路權懂了嗎
影片呈現的事實是機車方先逆向,閃紅燈沒停直接過被撞,機車方會是此車禍的主要肇事責任!等四輪方律師拿到此事故鑑定,當然會賠,但絕不到超過500萬。給法院判,大概300多萬。法官審判不會管你有沒有駕照,只會看誰有路權,有路權方若超速,就多賠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