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舉發】左轉專用道可用來直行嗎?

Diablo wrote:
被婊又怎樣誰沒被婊過(恕刪)
沒有每天在過年的啦,早晚踼到鐵板

我也不是那種閒閒,但這種人很讓人不齒啊

酷里斯帝 wrote:
越看越糊塗!有的說左(恕刪)
簡單結論是鴿子太混,不舉...
https://news.tvbs.com.tw/local/1315399
不然這些人被開單是開心酸的?
所以有結論了嗎?
是否可以說,"只要是左轉箭頭、不管有沒有雙白線都不可直行"?
而沒有舉發單純只是用了沒違規的那個法條,而不是沒有違規?
若是的話:
1. 雙白線要嘛多餘,要嘛全部統一都劃!
2. 法規的使用要檢討,明明就是違規,為什麼拿其中一條來就變沒違規?
別說我駕照掉了,考照時沒考這個.....
酷里斯帝 wrote:
所以有結論了嗎?
是否可以說,"只要是左轉箭頭、不管有沒有雙白線都不可直行"?
而沒有舉發單純只是用了沒違規的那個法條,而不是沒有違規?
若是的話:
1. 雙白線要嘛多餘,要嘛全部統一都劃!
2. 法規的使用要檢討,明明就是違規,為什麼拿其中一條來就變沒違規?
別說我駕照掉了,考照時沒考這個.....


我個人覺得這個沒有結論,完全取決於承辦員警的解讀。

我的例子跟版主相反,是利用直行車道左右轉,而地上沒有雙白線

因為我聽過要檢舉這種的要有雙白線,所以我檢舉時的理由都是寫{多車道左右轉彎 不先駛入外側車道},同時也會附上地上的標線,然後在某兩個行政區都會舉發,但是在大安區都是不舉發,理由都是寫{指向線,用以指示車輛行駛方向。以白色箭頭劃設於車道上。本標線設於交岔路口方向專用車道上與禁止變換車道線配合使用時,車輛須循序前進,並於進入交岔路口後遵照所指方向行駛}。一開始我看不懂這是什麼意思,直到看到這篇才知道意思是要有雙白線。可是明明同樣的狀況、寫同樣的違規理由,在別區就是會舉發,在大安區就是不舉。

所以我覺得這個完全要看這區的員警的解讀
第 188 條
指向線用以指示車輛行駛方向。以白色箭頭劃設於車道上。
本標線設於交岔路口方向專用車道 禁止變換車道線配合使用時車輛循序前進,並於進入交岔路口後遵照所指方向行駛

左轉專用道 成立條件
左轉指向線+禁止變換車道線(雙白線)


這麼明確的規則,怎麼還有人搞不懂


左轉"專用道" 通常在路口號誌上會有一個"左轉專用號誌燈"
我收到罰單,路口不但沒有雙白線,而且紅綠燈也沒有4燈,就是沒有左轉專用燈,因為路不熟遠遠看來就是可以直行,結果要換也來不及了,不知道可否申訴嗎?
台灣就是因為這樣才會交通那麼亂
長知識,一堆人不懂,還要說人佔用左轉道直行
瑞凡 該道根本不成立左轉專用道啊
有時候看到一堆為了檢舉而檢舉的上網討論怎麼檢舉別人

真的是覺得莫名其妙.....
LeoLee0622
通常還是曾經被檢舉後變成檢舉魔人,超詭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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