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r88 wrote:
果然01的酸民總是會檢討被害人
這場交通事故的肇事主因明明就是闖紅燈的腳踏車,結果一堆人留言檢討機車騎士行經路口為什麼不減速。這個路口是有明確的紅燈/綠燈指示,而不是閃黃燈或是閃紅燈的交叉路口
不可否認不管是騎車、開車、甚至是行人都要有防禦的念頭,以防別人犯錯。一旦真的有人犯錯而危害到別人,該被撻伐的永遠都應該是犯錯的那個人
這起事故的兩位摩托車騎士已經很有防禦的觀念了,提早的側滑讓傷害降低,如果是正面迎擊,飛出去的就不只是鞋子而已…
1據我所知這條路是有速限的 超速沒違法 ?
2用滑壘來防禦 應該是要剎車來防禦吧 ? 你真的有駕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