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執勤警車T字路口與BMW撞擊駕駛昏迷指數3

真奇怪,一些人在檢討BMW駕駛,但反而不在乎那位逃跑的機車騎士?
是因為你們的車隔音差,每次聽警笛聲都很大聲?還是看到人家車比你好就特別有攻擊性?
NomoreVW
Wade Yu 不然你覺得留言的人有誰夠資格、有能力立刻判定誰負幾成責任?
Wade Yu
NomoreVW 看看後續發展囉![偷笑][偷笑][偷笑]
怨念聚合體 wrote:
明顯是警方要負主要過失
1.到路口才鳴笛,給其他道路駕駛的反應時間顯然不夠

若白車駕駛有確實執行路口閃黃燈減速
注意支線車輛動態防衛駕駛
反應時間顯然會夠
NomoreVW
所以你也認為警方該賠,對吧!
陳阿瓜~
任何事故都一樣~警車只要有1成過失肇責,就會有過失傷害很難全身而退! 國賠賠多賠少而已
一、聞有執行緊急任務車輛之警號時不論來自何方,均應立即避讓


反正不用講那麼多,管他真的假的有沒有在值勤

只要救護車、消防車、警車有拉警笛聲就是"讓"!

只要橫向有車頭伸出來,就是先減速!

路權只是參考,人身安全才是最重要!
ace ventura
BMW 看到警車聽到警鈴距離還有20公尺以上(33樓), 而且還有閃黃燈號誌在路口, 結果BMW 三寶駕駛選擇"不避讓 不減速還超速" 直接"閃過去", 撞到變白癡恐怕也只是剛好 (又沒繫安全帶?!)
NomoreVW
樓上要先證明BMW駕駛有聽到警笛聲及反應時間夠,剎不剎車還要考慮後面有沒有跟車等多項情況。唯一的關鍵是到底有沒有繫好安全帶。
從BMW行車記錄看來,警車在車頭初探出路口可以看到左右兩邊視野時,還在不會撞到的安全區域,但是兩方車主都誤判了對方的動作,BMW車主覺得我是主幹道,且車速也快,判斷警車應該有看到他,就算你是警車也應該會先停吧;而從BMW跟警車兩邊的行車記錄器看來,警車在注意到有右方來車時有放慢車速,但仍一直處於前進狀態,完全沒有停車的跡象,可能是平常開習慣了,覺得大家都一定聽得到或看到應該馬上停車,很難說警車完全無過失,但BMW很大機率應該是超速了,才會釀成這麼嚴重的結果。
hpvs19
屢屢轉彎車以為直行車沒那麼"快",直行車以為路權在我,轉彎車得禮讓我先行,結果....,天天發生轉彎碰直行、直行撞轉彎
bradia
開快又沒用安全帶,死路一條[嘆氣]
真正家屬的反應來了

看最初的新聞,說什麼家人只希望車禍駕駛趕快好起來,不怪警方的值勤行為。吾人就覺得這記者寫得有鬼,正港在地的車禍事故家屬,會講這種話?不找兄弟上門討公道(比如打死肇事者之類的),已經算客氣了,還【不怪】某某某?最好是。
NomoreVW
台灣現在的警車新型警示燈太小,由側面看過去根本不夠明顯。
陳阿瓜~
Wang S.C. 87樓有PO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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