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意外,兩老夫妻牽手過馬路,被客運輾過

老實說,看影片,司機眼睛當時逆向對幹太陽,老夫妻剛好又在房屋陰影處,剛好司機左轉A柱估計擋掉一半的老夫妻身體輪廓。所有的巧合加在一起變這次的不幸~!

我不會說司機故意殺人,我相信沒人想故意殺人。
只能說司機大意了~~~沒想到陰影處有人,又剛好在A柱把原本在陰影看不太到的人擋掉一大半。

有開過車大白天、大半夜進出隧道的就知道,高亮度對比反差,其實是看不到隧道內或是隧道外的東西的。
aaronsehi
不是切西瓜開法,今天就不會撞死人了
垃圾駕駛!垃圾駕駛!垃圾駕駛!垃圾駕駛!
別只看街景圖會被誤導,從空照地圖來看那是一個超過120度左轉路幅又小,依道路設計規範之大客車迴轉半徑,一定要提早切西瓜轉而且轉過去還會吃到一點對向車道,不然壓根過不去。

理論上那個路口根本不適合大客車左轉,應該修改公車路線避開這個路口。
sunland
這個真的有道理,他這路線應該不要在這邊左轉,往前一直到西環路再左轉,最後還是可以回到彰水路上,路還比較寬
台灣應該推行
行人專用時相
人動.車不動
車動.人不動
每次都是轉彎車跟人一起動
twsnake2010 wrote:
這下賠慘了,邊開邊睡嗎?

你想太多了

這裡是台灣,從來沒有交通意外能夠重判或重賠的
很多法官都很同情肇事者的,不信你去找判例
刑責跟判賠金額低到你會懷疑人生
老司機最大的問題就是即便現在交通新制上路,但舊觀念還不能扭轉
總是覺得開著車過路口,人要讓車
這案件的司機明顯也是這一類型
所以根本就沒在觀察路口,眼睛只看向他要開的方向

現在隨著交通新制上去,考照流程也跟著調整
你過路口沒有減速、左右轉頭觀察數次,一次就-32分謝謝再聯絡
如果是過盲彎,尤其右彎,那必須減速到車子幾乎停止
你不減速,考官會幫你踩煞車,到時候也是謝謝再聯絡
像這個公車司機的開法,新制根本就考不到駕照
我看是根本在恍神吧...
所以,禮讓行人的政策很有效嗎 ?
行人地獄有消失嗎? 還是變的更嚴重?

台北市目前有部份道路已改為行人與行車的時間是分開的,
雖然等紅綠燈的時間會變長,
但不會造成車輛不禮讓行人的問題,
更不會有車輛因為要禮讓行人,
而塞成一整排的事件!

所以 , 出發點和成效有很大的差異!

前幾天看了一些影片在介紹日本的交通,
介紹的人講的都是同樣的一句話,
日本政府制定交通罰責,
主要的目的是為了交通順暢及安全,
而不是為了要罰你錢!
綠燈變成黃燈轉紅燈時,
他希望的是你敢快過馬路,
而不是踩緊急煞車!

而台灣制定法律很特別,
製單的單位可以領獎金,高達24~30%,
這和球員兼裁判有什麼分別?
今天缺業積,把黃燈秒數調短一點,
就站在路邊等那個差0.1秒沒過紅燈的那一些車輛,
照幾張,一天就可以賺不少了!

這種球員兼裁判的爛法出來後,
這些執法單位想的不是你的安全,
路邊明明有車輛塞死,
執法者主要並非去疏導,
而是找地方躲起來拍那些要繞過車陣不小心壓到禁行機車的騎士們!
有紅綠燈的斑馬線都不會有警察,
而全部躲在沒紅綠燈的斑馬線,
偷拍那些沒注意到行人一隻腳站在斑馬線上但看起來似乎不像要過馬路,
而未禮讓的車輛!

真的要安全,是不是讓行人好好的、安全的走,
而不是告訴行人,你可以任意走,隨便走!
真的要安全,是用心去檢討車輛為何塞車,是不是有修改道路設計的必要,
而不是把道路都設定像陷阱一樣,外地來的,路況不熟的,一出門就要失很多血!

我相信,每年好幾百億的交通罰款,
如果真的是拿來做交通建設的話,
台灣的道路一定會更更的順暢、更加的安全!
但若持續是拿來分獎金時,
這種亂象只會一直是日常的!
52203 wrote:
老實說,看影片,司機眼睛當時逆向對幹太陽,老夫妻剛好又在房屋陰影處,剛好司機左轉A柱估計擋掉一半的老夫妻身體輪廓。所有的巧合加在一起變這次的不幸~!

我不會說司機故意殺人,我相信沒人想故意殺人。
只能說司機大意了~~~沒想到陰影處有人,又剛好在A柱把原本在陰影看不太到的人擋掉一大半。

有開過車大白天、大半夜進出隧道的就知道,高亮度對比反差,其實是看不到隧道內或是隧道外的東西的。

開大車本來就有義務跟責任要確保安全

隨意切西瓜,眼睛隨便喵一下就是負責了
難怪台灣的交通會這麼亂

明明都知道大車的死角多,還要硬切西瓜
然後又沒有停等一下確保人行道淨空,心態隨便,出了事又卸責
結果還有人幫忙腦補這麼多,台灣如果能開坦克上路,一定很開心~
個人觀感,有些開公車的司機超沒水準的,好像路是他自己的,別人佔到他的道就不耐煩的扯幹六譙..好像幾秒會要他的命..然後撞到人了..事後都會推一堆狗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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