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三峽重大事故,車輛暴衝,4人OHCA,更新驚悚視角,更新起始位置

模仿犯效應
https://ace0156.pixnet.net
太可怕了...看了真的難過。
歡樂台灣 搞笑交通 官員無能 只會喇叭

RIP
lsving2001 wrote:
早就該修法,75歲以...

應該要先了解肇事者什麼狀況造成這次事故,
一昧的用歲數來禁止,感覺不合理,
如果78歲爆衝就要禁止駕駛,
那昨天花蓮早餐店恐怖車禍13人輕重傷,肇始駕駛47歲,
請問是否47歲以上都禁止開車?
mineral0208
每個人身體狀況不同,體制上只需淘汰不適合開車的即可.但放心他們還是想辦法違法上路的.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但看到這台開麼快真的想不透是發生什麼事情?難道是拖鞋卡住油門?
kash
這位肇事者在5年前就有紀錄肇事致人受傷, 依法規就是該吊照不能再上路了
一切都要等到,有立委家人被酒駕撞死,或是立委家人被高齡駕駛這樣撞死
才肯修法!

有時候真覺得對岸的法則,很令受害者家屬得到安慰!
hch2006
成成大 笑死, 全廢掉好了, 正好讓你的公安來管對吧
成成大
hch2006 我們有黑熊、青鳥仔,輪得到公安? 你中共同路人?[台灣No.1]
這位老先生,為什麼這樣開車?這類不穩定的危險駕駛,應強制購買具備先進前撞預警防護的車款,如果買不起,抱歉,你不能再開車。因這種人而受害,實在倒楣,更糟的是,他們通常也沒辦法賠償。
caraxist
說得對。我才過50,有老花眼,我前年就馬上換了一輛主被動安全自動剎停保護行人的車。我要保護自己保護家人保護行人。
kash
二十年的老車沒這配備, 還有由於成本考量, 目前安全自動剎停系統在時速60以上多半不會啟動, 40以下啟動機會才會高, 20以下才能做到失敗機會低, 但也還無法保證100%會啟動
台灣 啥都是 人權,
死刑犯 有 人權,
即使是 787878787878787878787878787878787878 歲 也不能 剝奪 開車的 權力,
不然 人權團體 會出來 抗議.
老人 要自知之明

知道自己要躺棺材

何必這樣
神奇天鵝
老人 : [ 誰說我要躺棺材 !? 在講三小 !? 我要開車開到 120 歲 !! ] [怒][怒][怒]
如果他開的是歐洲車......說不定出門前車就壞了.....也就能阻止這場悲劇了


但偏偏這些人就是喜歡為所欲為
caraxist
歐系車有主動保護行人剎停的系統。
恰恰.
它們不需要這些安全科技配備.....只要能為所欲為它們就開心了[翻桌]
真的需要訊問
是不是雙腳開車啦!
最近車禍 都蠻離譜的
甚至還有年未滿50歲男子 於5/18撞進早餐店


應建請
路考駕照 凡以雙腳開(自動排檔)車輛
直接給予0分

攸關自己生命和他人生命安全
的車輛操作(之執照發放) 絕對必需謹慎。
容不得駕駛人 存有錯誤的操作觀念
而有一絲機會 可能於失誤之際
卻無力 可及時自我挽救!
因而造成自己和其他用路人一輩子永遠的痛!!!

不聽勸者 依然故我
自認為用雙腳開車 不會有問題的人
真有哪天 衰神上身 真會很慘
屆時 將毀不當初了

國產車在造車時
也應留意改善駕駛人座位與方向盤方向機之間。可供調整角度。
駕駛人座姿若得不到適度調整
卻開車上路 亦恐危機四伏!
生命中有許多艱難,其中病苦是最讓人感到痛苦的,因為它不僅是生理上的折磨,也伴隨著心理上的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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