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小賢子 wrote:總之 若自認肉腳 屬保育類動物 開在外側即可! 對! 正確! 肉腳開中線或外側車道較安全注意離大車遠一點 而與大車距離接近時,要注意保持較大安全距離..我大都持守這樣駕駛概念 ..不然就等待機會 快速安全地經過..大車旁側...總之 在高速或快速公路上行駛~要有疏散概念~避離或遠離車群..最好不要兜"同一起"不超車時,莫堵塞內側車道 禮讓他車空出超車道 給該路段/當下時空/更適用之其他用路人通行中投快速公路 內側及中線哥倆好 寶一對
G-PLUS wrote:內側很恐怖的, 內側車輛駕駛 有些真不太會開"肉腳"甚至不知 如何安全地變換車道....................................................................................................基本上高速駕駛時 變換車道///方向盤偏轉的角度應略少//////因為車速快 打偏斜一些角度///很快即來至旁側車道嚕進行切換至旁側車道之過程~若能以~較長更長距離來完成~這種開車的方式 相對更安全我意思是(萬一因自己一時失察或疏忽時..仍留予他車較長距離的反應時間避離啊)舉例/僅是舉例..採以..偏向時鐘1點鐘方式切or2點鐘方向切換;切(與直線)偏斜的角度..採1點鐘方向..遠比以2點鐘方向偏離 更安全! 註: 通常 高速時 偏轉角度大多只需以很小很小幅度偏轉(我猜甚至/不必轉至超過1點的方向吧?!) 我只知概念啦所以確切詳實偏轉角度 我不保證說得精準以上 建議說明 僅供參考喲~
看到小賢子 wrote:沒這麼嚴重啊!跨年...(恕刪) 又在"倒果為因"了明明就是前面的不超車關後面的想超車的甚麼事?需要再看"罐頭回文法"?內側車道為超車道管制的是車流最前面有安全距離而不駛回中線者路隊長不駛離後面的當然車距不足,無法超車這人家老早就知道了小弟前面也說了交通瓶頸就擺在那是您自己要相信高公局人類可以以一字長蛇陣穩定行駛的根本沒那種事對此,高公局交管組長康志福表示:觀察高速公路的駕駛行為,如果所有駕駛都保持穩定前進,並且不要任意變換車道,原則上高速公路的服務水準可以保持再最佳狀態,換言之,只要用路人踩用一字長蛇陣的方式開車,大家首尾相連,就可以達到最高時速,當然,這是所謂的超完美狀態,實務上根本不可能。因此大小型車流的交會,快慢車速之間的超車行為,都會影響後方車流的順暢,以雪山隧道為例,為了避免進入雪隧之前,因為大型車的車速較慢,影響後方車流,因此在局部路段實施大客車專用道,一方面可以讓大型車按照本身的車速前進,一方面也可以減少小型車與大型車的交會,導致車速放慢。康志福說:用路人的變換車道行為可能只有短短幾秒鐘,但跟在後方的車輛必須減速,每部車如果都減速,後果可見一斑。康志福說:台灣地區還有另外一個特殊現象就是高速公路沿線的高度落差,因此常見塞車的地點幾乎清一色都是丘陵路段,爬坡與下坡之間,導致林口、關西、三義等地常常成為交通瓶頸,改善有限。換言之,除非將高度齊一,否則尖峰時間出現塞車,受車流速率不一的影響,會影響行車順暢,多少有些非戰之罪。用路人如果發覺發現,明明某些路段根本沒有交流道上下,但就是會放慢或者突然可以加速,快慢之間的原因,搞不好只是幾公里裡以外,某個駕駛人為了閃避前方超車的駕駛,踩下煞車的後果。而忽快忽慢,很容易發生事故,用路人要謹慎注意一直跳針很有趣?人家車多時車道"速差"依舊"明顯"
Kelly920925 wrote:內側車輛駕駛 有些真不太會開"肉腳"甚至不知 如何安全地變換車道 就是不知道怎麼變換車道所以認為變換車道危險對"肉腳"而言上高速公路就跟開飛機一樣只有"起飛"跟"降落"危險而已一上高速公路就是要"起飛"進入內側車道這個"平流層"到了目的地再"降落"到交流道出去
8924132 wrote:又在'倒果為因'了...(恕刪) 法律是處罰堵塞超車道,不是處罰未超車而行駛超車道!管制規則講的是不堵塞,小型車,最高速限才能行駛內側車道!超車道標誌也不是紅底白字(數字兄竟拿紅布條文宣當法條)法律與規則根本就沒有互相抵觸的問題!主管機關未依法行政的大絕招依然在用,怪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