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愛辯論老話題!所以高速公路內側車道都不可以進入的意思??


你發太多貼文,已經忘了自己有一篇貼文,文中只提程序法,完全沒提到超車道。我有把你那篇回文完整貼出。

8924132 wrote:
小弟用昨天晚上的文複...(恕刪)
看到小賢子 wrote:
總之 若自認肉腳 屬保育類動物 開在外側即可!


對! 正確! 肉腳開中線或外側車道較安全

注意離大車遠一點 而與大車距離接近時,要注意保持較大安全距離..
我大都持守這樣駕駛概念 ..不然就等待機會 快速安全地經過..大車旁側...

總之 在高速或快速公路上行駛~要有疏散概念~

避離或遠離車群..最好不要兜"同一起"

不超車時,莫堵塞內側車道 禮讓他車
空出超車道 給該路段/當下時空/更適用之其他用路人通行




中投快速公路 內側及中線
哥倆好 寶一對

Kelly920925 wrote:
對! 正確! 肉...(恕刪)

內側很恐怖的,
都是一堆拿雞腿換駕照的在開....
面對壞事的態度,決定了你心情的高度; 做人的態度,決定了你名聲的高度; 做事的態度,決定了你成就的高度。
G-PLUS wrote:
內側很恐怖的,


內側車輛駕駛 有些真不太會開
"肉腳"甚至不知 如何安全地變換車道
....................................................................................................

基本上
高速駕駛時 變換車道

///方向盤偏轉的角度應略少///
///因為車速快 打偏斜一些角度///很快即來至旁側車道嚕

進行切換至旁側車道之過程~若能以~較長更長距離來完成~
這種開車的方式 相對更安全

我意思是
(萬一因自己一時失察或疏忽時..仍留予他車較長距離的反應時間避離啊)


舉例/僅是舉例..採以..偏向時鐘1點鐘方式切or2點鐘方向切換;
切(與直線)偏斜的角度..採1點鐘方向..遠比以2點鐘方向偏離 更安全!


註: 通常 高速時 偏轉角度
大多只需以很小很小幅度偏轉
(我猜甚至/不必轉至超過1點的方向吧?!)
我只知概念啦
所以確切詳實偏轉角度 我不保證說得精準
以上 建議說明 僅供參考喲~
G-PLUS wrote:
內側很恐怖的,都是...(恕刪)




沒這麼嚴重啊!
跨年時,內側車道一樣擔負著「疏散車流」的功能,
這些並不是在「超車」呢⋯⋯難道都是雞腿換來的駕照?

yurue wrote:
你發太多貼文,已經...(恕刪)

小弟才不信您看不懂呢
不然您怎麼會"不敢"說您是靠甚麼
才可以不用超車也能進超車道的

看到小賢子 wrote:
沒這麼嚴重啊!跨年...(恕刪)

又在"倒果為因"了
明明就是前面的不超車
關後面的想超車的甚麼事?

需要再看"罐頭回文法"?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管制的是車流最前面
有安全距離而不駛回中線者


路隊長不駛離
後面的當然車距不足,無法超車
這人家老早就知道了


小弟前面也說了
交通瓶頸就擺在那


是您自己要相信高公局
人類可以以一字長蛇陣穩定行駛的
根本沒那種事

對此,高公局交管組長康志福表示:觀察高速公路的駕駛行為,如果所有駕駛都保持穩定前進,並且不要任意變換車道,原則上高速公路的服務水準可以保持再最佳狀態,換言之,只要用路人踩用一字長蛇陣的方式開車,大家首尾相連,就可以達到最高時速,當然,這是所謂的超完美狀態,實務上根本不可能。
因此大小型車流的交會,快慢車速之間的超車行為,都會影響後方車流的順暢,以雪山隧道為例,為了避免進入雪隧之前,因為大型車的車速較慢,影響後方車流,因此在局部路段實施大客車專用道,一方面可以讓大型車按照本身的車速前進,一方面也可以減少小型車與大型車的交會,導致車速放慢。康志福說:用路人的變換車道行為可能只有短短幾秒鐘,但跟在後方的車輛必須減速,每部車如果都減速,後果可見一斑。
康志福說:台灣地區還有另外一個特殊現象就是高速公路沿線的高度落差,因此常見塞車的地點幾乎清一色都是丘陵路段,爬坡與下坡之間,導致林口、關西、三義等地常常成為交通瓶頸,改善有限。換言之,除非將高度齊一,否則尖峰時間出現塞車,受車流速率不一的影響,會影響行車順暢,多少有些非戰之罪。
用路人如果發覺發現,明明某些路段根本沒有交流道上下,但就是會放慢或者突然可以加速,快慢之間的原因,搞不好只是幾公里裡以外,某個駕駛人為了閃避前方超車的駕駛,踩下煞車的後果。而忽快忽慢,很容易發生事故,用路人要謹慎注意

一直跳針很有趣?

人家車多時
車道"速差"依舊"明顯"
Kelly920925 wrote:
內側車輛駕駛 有些真不太會開
"肉腳"甚至不知 如何安全地變換車道

就是不知道怎麼變換車道
所以認為變換車道危險

對"肉腳"而言
上高速公路就跟開飛機一樣
只有"起飛"跟"降落"危險而已

一上高速公路
就是要"起飛"進入內側車道這個"平流層"
到了目的地再"降落"到交流道出去



幫各位釋疑!
錄影截圖,畫質不是很好!
看起來,內側車道為超車道是黃底黑字無誤!

8924132 wrote:
又在'倒果為因'了...(恕刪)

法律是處罰堵塞超車道,不是處罰未超車而行駛超車道!
管制規則講的是不堵塞,小型車,最高速限才能行駛內側車道!
超車道標誌也不是紅底白字(數字兄竟拿紅布條文宣當法條)

法律與規則根本就沒有互相抵觸的問題!
主管機關未依法行政的大絕招依然在用,怪哉!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05)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