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0123更新,違停的計程車終於被判刑有罪)我天天檢舉中和中正路872號的違停,卻依然無法救妳一命,請給我更多力量持續天天檢舉!

請大家努力檢舉違規提車,讓違法的人無法逍遙法外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突然在七嘴八舌區,來了幾個新帳號,
全部一致都是沒有法律素養的口吻且發文秀下限,
秀下限最佳例子:要違規駕駛主張肖像權就可以幫繳罰單.....
發文者以為自己發現什麼很厲害,但其實肖像權早就在七嘴八舌區討論千次以上,笑死人!
如果都不是同一人還真是巧合呀,哈哈哈。

對啊!還真是巧合的很奇怪,為了一張1200的罰單,把版面搞得烏煙瘴氣,除夕被斬首的那個帳號,也是因為他發文觸犯版規,隔天穢土轉生居然要改當檢舉達人了,這改變還真是讓人肅然起乩。
自己說來這邊看戲而已,既然要看戲就好好看戲,不要妨礙別人討論,只會指控別人使用分身帳號,證據卻什麼都拿不出來,還有臉繼續在這裡刷存在感,把版面搞得烏煙瘴氣就是你自己,你就繼續猜,繼續跳針,讓大家繼續看笑話
最後一盞燈 wrote:
對啊!還真是巧合的很(恕刪)


版上至少超過5個人因為網路留言被告(與我素昧平生),

與我一起私訊討論、相關法律案件,

這些與我討論過的案件全部不起訴喔。(100%不起訴率)

其中最有名的一件,就是協助某位大大,
(不起訴書目前都還公開在01此板的某處)

他留言說:閃狗出車禍什麼的....,狗不是你家人,狗是畜牲...(大概此意)
就被告,當然不會起訴呀....。

我早就在此版公開過被告公然污辱的不起訴書,怎還有奇怪的人要我公開?

那些新來的同一批人,連我的部落格可能都沒看過喔,笑死人。

那一批新來的人剛剛還說我是檢舉者中的魯蛇呢,
答對了呀,我早就說過我沒有車、只會騎機車,幾乎天天吃泡麵,
連檢舉沒有錢賺還是天天檢舉的窮光蛋一個呀!(這位分身居一定沒做功課)


都說我是檢舉者中的魯蛇,還要一直來留言蹭我,
這種人腦袋似乎與眾不同呀。
請這些分身者自重,珍惜網路資源,
來我的發文留言討論我,我一定會黑你喔!
按照樓主跟「最後一盞燈」的邏輯,我們不就可以隨便指控抹黑任何跟我們意見不同的兩個人互為分身帳號了嗎? 所以我也可以說「併排停車必檢舉」和「最後一盞燈」兩個帳號是同一個人的分身帳號囉! 沒有任何一項證據,就說別人用分身,道理說不過別人,只會給黑名單,就跟那個「違規超車必檢舉」一樣,反正我也不是你們第一個黑名單的人,也不會是最後一個,我們大家要看的是別人告你公然侮辱罪你自己說的那一大堆不起訴書,你在那邊扯別人的一個案子,真是夠了, 每個公然侮辱罪的案子都不相同,你拿別人的來比,是在哈囉嗎?
這裡不會給黑名單
能一直發言就證明
別篇心智不成熟的
才會給黑名單鎖人
好友 yuyu225 Benz W167 黑色GLE AxL-8x5x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都說我是檢舉者中的魯蛇,還要一直來留言蹭我,
這種人腦袋似乎與眾不同呀。
請這些分身者自重,珍惜網路資源,
來我的發文留言討論我,我一定會黑你喔!

呵呵~的確是有點與眾不同。

話說現在的零壹已經取消分身條款,要分幾重身悉聽尊便,二個新帳號的首發文都在汽車版,其他版則完全忽略,和一般人註冊的新帳號完全不同,一看就覺得很不單純,不過有這幾個毛球帳號的精彩演出,生活突然有了一點小小的樂趣。
eeone2019 wrote:
這裡不會給黑名單能一(恕刪)


哈哈,我目前黑名單只剩2個,

那2個我年前本來都解除,卻不珍惜網路資源,所以我會在黑他們3年。

法院認證:說志願役是廢物,有起訴但無罪!

好好想想原因吧!

有一個匪類公然上電視說台灣人都是台巴子,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532781

沒有人可以告他呀,

自認為皇帝,來我這裡留言說公然污辱很好告的,
有人說你是台巴子你都不在乎,區區1200元就開一堆分身....
證明腦袋膚淺者,不少哩。
eeone2019 wrote:
心智不成熟的
才會給黑名單鎖人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哈哈,我目前黑名單只剩2個,
那2個我年前本來都解除,卻不珍惜網路資源,所以我會在黑他們3年。
法院認證:說志願役是廢物,有起訴但無罪!
好好想想原因吧!
有一個匪類公然上電視說台灣人都是台巴子,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532781
沒有人可以告他呀,
自認為皇帝,來我這裡留言說公然污辱很好告的,
有人說你是台巴子你都不在乎,區區1200元就開一堆分身....
證明腦袋膚淺者,不少哩。

這位eeone2019網友的留言,剛剛好給樓主下了一個最佳的註解,竟然還說只剩下二個黑名單呢! 樓主只會一直跳針說著沒事實根據的話,讓人不禁懷疑樓主之前所檢舉的違規是不是都是憑個人的好惡而已,檢舉違規就檢舉違規,何必扯到政治及人身攻擊亂罵人,連我這種都沒有任何違規的證據的人,樓主都硬要栽贓我使用分身帳號,難保這個人之前檢舉的案件不是被他所栽贓,大家都知道有些檢舉陷阱魔人會設違規陷阱給人跳嗎? 嘖嘖嘖,1200元干我什麼事? 竟然繼續罵人腦袋膚淺? 自認為是皇帝,難怪被人看不起還不自知
最後一盞燈 wrote:
二個新帳號的首發文都在汽車版,其他版則完全忽略,和一般人註冊的新帳號完全不同,一看就覺得很不單純

原來這就是你所謂的分身帳號的證據喔,這樣也能算證據? 樓主說:「證明腦袋膚淺者,不少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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