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a00299 wrote:
這個小黃case 距...(恕刪)
今天終於親自去拿到事故研判分析表--2/8發生在霧峰往中二高迴轉道, 小貨車不依多車道規定先行駛入內側左轉車道逕行由中間直行車道直接左轉, 我的部份是"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所以應該可向保險公司確認100%對方責任!
前天又被一台自小客嚇到, 還好先踩了煞車, 不然差一點又要故事重演了!
所以, 我就打電話問員林公務段承辦人員--我們不是5/4去現場會勘過了嗎? 怎麼還沒開始動作呢? 我差一點又要被擦撞到! 她連聲抱歉說她目前在處理中彰路段...
昨早經過此迴轉道, 發現中間車道已由直行箭頭改為直行左轉箭頭, 因我還是走內側左轉車道但我前面中間車道那台4.3噸貨車要左轉也不打方向燈還是被我照了!
今早再經過此迴轉道, 發現包商已在劃黃色網狀線, 明天再經過應該可看到成品了!
結論: 要適度關心才會有動作!該出聲爭取權益就要出聲,不然都怠惰了!
asa00299 wrote:
今天終於親自去拿到事...(恕刪)
今天好不容易挪出時間進廠想說好好鈑金+烤漆一下,然後禮拜五拿車,禮拜六再出去露營, 想不到這位小貨車車主突然接獲保險公司通知到場來瞭解一下狀況, 事實是他沒保險, 車廠報價5千多, 他認為太高, 而且認為不應100%都是他付, 我跟他在那兒talk了半天, 雖然他認同肇事因素是因他未先切入左轉道,(他根據警察說法說大部分人都沒有先切過去就直接左轉, 所以他認為西瓜偎大邊), 他還是認為他很倒楣, 錢不應該他全付, 他還要再去找人(or調解委員會)瞭解一下, 看有無辦法減少金錢賠償比率, 我說麻煩他依照他的意願趕快去瞭解, 要調解或要上法庭我都奉陪.
心得:
1. 便宜行事&西瓜偎大邊是大部分違規者認為違規沒什麼的主要因素.
2. 守法守紀者倒變成是變態族群, 要求償倒變成是在獅子大開口, 今天要不是我有行車紀錄器, 不然我不就有理說不清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