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93w96 wrote:
這就是"惡人自有惡人...(恕刪)
我們身處在這個有許多不公不義的社會
很多的正義沒辦法申張
大家的心裡都有許多的壓抑
報復的當下確實有種快意與平衡
平心而論
改車又催油門的行為很囂張
讓人看了當下很討厭
你說他們一定就是很壞的人嗎 不一定
但他們遭遇到這樣的對待
只會讓他們更加憎恨
除了不會改善自身改車的行為
也可能用這樣的方法報復他人
實質上來說就是惡性循環
alantw80 wrote:
何謂強制罪,須有強暴、脅迫之行為,刑法第304條第1項強制罪之「強暴」,意指外在有形暴力(不法腕力)之施用,對人所為之有形力行使,不以直接對人身體施用為必要,即使對物施力而對人發生強力影響者,亦屬之;而所謂「脅迫」,係指將加害之旨通知他人,使其心生畏懼而影響或制壓其意思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