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可以不要催油門嗎?


c93w96 wrote:
這就是"惡人自有惡人...(恕刪)

我們身處在這個有許多不公不義的社會
很多的正義沒辦法申張
大家的心裡都有許多的壓抑
報復的當下確實有種快意與平衡
平心而論
改車又催油門的行為很囂張
讓人看了當下很討厭
你說他們一定就是很壞的人嗎 不一定
但他們遭遇到這樣的對待
只會讓他們更加憎恨
除了不會改善自身改車的行為
也可能用這樣的方法報復他人
實質上來說就是惡性循環
你我都討厭幸災樂禍&落井下石的人,那......你會去做嗎

kennyisman wrote:
如果那個死小鬼在人家已經請他不要一直催油門後就停止,今天會衍生出這種情形嗎??...(恕刪)

的確
他被人拔鑰匙算他活該自找
他好好騎車 不會被人拔鑰匙
但拔人鑰匙不是啥英雄行為
你我都討厭幸災樂禍&落井下石的人,那......你會去做嗎

幻小翼 wrote:
這個如果親眼目睹的話...(恕刪)


把車停路邊然後笑倒在地上 +1
誰說逮捕現行犯不能打?只要你在逮捕當下沒有想要傷害他/殺害他
他要是敢反抗打下去又何妨
他要是想把你殺了,你有能力把他的武器搶過來將他給殺了又何妨

除非犯人一看到逮捕人就乖乖的蹲在地上雙手舉高,否則難免受點皮肉傷
犯罪者本來就有忍受義務,要是他不忍受而反抗的話逮捕人還有正當防衛的權利
不過逮捕人在逮捕過程中不小心弄傷犯人,只要不是太過嚴重的傷,法官也不會計較這些

alantw80 wrote:

何謂強制罪,須有強暴、脅迫之行為,刑法第304條第1項強制罪之「強暴」,意指外在有形暴力(不法腕力)之施用,對人所為之有形力行使,不以直接對人身體施用為必要,即使對物施力而對人發生強力影響者,亦屬之;而所謂「脅迫」,係指將加害之旨通知他人,使其心生畏懼而影響或制壓其意思決定。



我認為拔人鑰匙仍構成強制罪,對人產生的強力影響就是讓人不能騎車
不過拔鑰匙的行為我還是想按的讚啊!

拔鑰匙超過嗎?改管超過嗎?
什麼都要法律,什麼都要比例原則這個世界就不用走了
連這個問題都要討論上法律也太小心眼了點吧?
這充其量不過就只是道德層次的問題罷了

真的要說的話,用拔鑰匙來處罰她我覺得合理
拔鑰匙這個行為充其量只會對那兩個人的權益造成損害
但是讓他們繼續再這樣下去,有多少人的權益又會被他們損害?
就當他們是"自招危難"吧

juddy007 wrote:
的確他被人拔鑰匙算他...(恕刪)


+1

如果牠不要那麼白木還故意催油門的話

我想也就不會被拔鑰匙了
這也可以扯到霸凌
請問拔鑰匙是會造成對方身心受到永久的傷害嗎?
只是會讓他多造點口業罷了
姓"崔"的女生絕對不能找姓"曹"的男生當老公 ,不然冠夫姓,郵差先生會叫的很為難...........
很想請教機車店老闆
是根據哪個原理
將排氣管翹高
口徑加大
馬力就會變大???

可否推導
流體力學跟熱力學公式來證明一下 ?




Damien.P wrote:
很想請教機車店老闆是...(恕刪)
老闆會說那是騙笨蛋的
除非你改缸
我只能說那個人太屌了
要是我看到 會先狂笑

我遇到那些改管的
都會騎到他前面 避免被他排氣管噴

我去上班路上 通常不會遇到那種車
但是上課路上 幾乎常常遇到

會改的人 通常是幼稚學生
真是太漂亮啦 太帥了
真的是佩服那位騎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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