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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大家都不看好可以靠檢舉交通違規
賺獎金當職業
不過社會有共識的話
相信大家是可以促成立法修正的
不過版大不知有沒有想過
同一路段違規停車
停一天
警察會開幾張罰單?
如果開放給民眾檢舉
一個違規出現上千個檢舉人
是只罰一張罰單
還是幾個人照到罰幾張?
會不會一個違停
要付出幾十萬?
如果依現行行政程序
應該只有罰單一張(警察開,但再開下一張罰單前,應該至少有一小段緩衝時間)
那十幾個人在這段期間照到同一件違規事實
只有1張罰單的錢
先照跟後照的人怎麼分獎金?
還是要政府公庫貼補不足餘額?
我想亂丟垃圾跟煙蒂會有獎金
是因為衛生跟環保單位人力不足
而且沒有強行登記違規人證件的相關法條支持
所以需要狗仔隊
交通部分監理站是老大哥
但下面有一大堆打手(派出所,交通大隊,測速照相)
所以才沒有此項獎金設計
補充一下
政府的行政罰鍰是基於政策指導目的
而不是拓展財源
雖然大家很難接受啦
不然以後繳稅的稅率降低
把罰金提高10倍
列入政府歲入預算中
執行單位達不到預設目標
一律考績打丙
二年不達目標直接淘汰
這樣版主應該會滿意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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