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實錄..沒想到我也用上行車紀錄器了..


mogu520 wrote:
也不是說騎車命賤吧............
而是盔甲比人薄!!
就更得懂得如何自保吧!!

戰場上你會叫弓箭手衝在前~步兵在後嗎!?

這案例最後告訴我們!!!
就算今天是完全汽車的錯!!
但你騎車如果左轉時有多看一下後照鏡~發現有快車~你還要跟他拼嗎??
不過就自己騎車的經驗~很多人是不看後照鏡的!!
想左就左~想右就右~
被硬擠是常有的~為了自保~能不讓他嗎??
讓他代表他硬擠是對的嗎??

實在是沒必要拿自己的命來證明對方的錯呀....(恕刪)


騎那麼慢車子又多,賓士居然還可以碾死兩人....簡直是索命來的看後照鏡也沒用


這裡有許多種的看法,大家對肇事的責任認定也有不同的看法。希望這案子能夠有相關的人可以追蹤這最後的判決如何?讓大家可以確實的瞭解交通事故的實際判決,以減少不必要的紛爭。

也希望其他事故的發生後,可以同樣有人可以分享"交通事故案例判決",開文主題以此做分類,讓大家在搜尋文章也較容易。

不過判決歸判決,最好的還是能夠事先預防,瞭解行車動線,危險動線,注意視線死角,掌握前後車況,轉彎車要提前五秒以上打分向燈,轉彎車要讓直行車,車速慢讓車速快.........

問題點出在馬路三寶(考照制度)...
而不是待轉不待轉的問題!
就算強制規定所有路口都要待轉...
依舊會出現不看後照鏡直接變換車道被撞的問題...

會覺得待轉安全 直接轉危險的人...
大多數是出自內心對陌生事物的恐懼...
剛換黃牌騎在快速道路,大型路口直接左轉時...
也是覺得怪怪的...哪裡不對勁...好像有點怕怕的...
騎個幾天就好了...
不然就是技術太差...無法跟上車流...
跟理盲講理~黑人問號!?
sleeper wrote:
此路口不需二段式左轉...(恕刪)

如果依我的開車習慣,路口30公尺前(不管有無狀況)我都會先減速(不會因為自己是綠燈就直直給它衝過去),機車既然已先停在路口待轉,不管路面有無畫待轉區線,我一律先減速看後照鏡再將車頭拉出來讓過機車右邊,再加速直行,從影片中看那條馬路有夠大又空曠,汽車看起來毫無減速,看到前方機車也沒有做出閃讓動作,不管該不該讓機車,反正如果不想釀出車禍就是要減速閃讓。
在台北市不管是哪一區市中心開車,機車數量並不比汽車少,甚至,也不少機車都開在快車道間閃車搶道,甚至還會突然尬進你的車前,就差那一兩秒,汽車就倒楣,開車人如果沒有隨時閃讓剎車的準備,那不是天天都有禍事??對錯是其次,是為免給自己帶來後續極度麻煩的問題。
......
好可怕~好可怕~好可怕~好可怕~好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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