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奈的車禍11月25號更新 請各位用路人小心三寶(被撞99%要賠錢)司法已死。媒體如要取材歡迎自取

提供一些條文,希望對版主有所助益!
因為本案是交通事故,所以應從"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來看本案!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一百零一條 汽車超車及讓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一、行經設有彎道、陡坡、狹橋、隧道、交岔路口標誌
之路段或鐵路平交道、道路施工地段,不得超車。
從影片來看,對方疑似想左轉後再超車,可能因超車不當所以發生事故.

第一百零二條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二、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
岔路口,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未設標
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少線道車應暫
停讓多線道先行;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
直行車先行;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
停讓右方車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應於停止線前
暫停與他方雙向車輛互為禮讓,交互輪流行駛。

五、左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
手勢,換入內側車道或左轉車道,行至交岔路口中
心處左轉,並不得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

七、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
今日調解委員也是白去的,初判表沒有申請,昨日檢察官也跟對方說不要獅子大開口(妳的責任比較大),今天一開口我要8萬我方沒錯,沒有逆向並指我去撞她。靠什麼情形阿 (這是她老公說的)開始說謊,而且我媽媽在後座就是看到逆向她要直接衝撞我才喊有車(她老公說後座最好是可以看見事發經過)。 我要請媽媽當證人了嗎??我不太想麻煩我媽媽一起跑法院。


初判表等待約2個星期,我猜對方也有在看這篇文章。
律師我也準備請了,另外有關於看精神科求償經驗請發私人訊息給我(不想讓對方有對策)麻煩各位了謝謝^^

1月3號準備開第二次調解。
檢察官認為你違反道安94(三) ? 你真倒楣.
標誌標線, 道處, 道安, http://blog.nownews.com/article.php?bid=894&tid=41438
真不該一開始就讓對方看紀錄器影片.
我今天跟樓主遇到一樣的問題啊...
我在敦化南路慢車道的最內測,一直都是直線行駛..對方自己過來撞我右方後照鏡
跌倒後,現在對方顱內出血..還沒醒來
我看之後有的吵了T_T..

想順便請問一下
已樓主的案例,強制責任險應該能理賠對方醫療吧?對方要告你過失傷害是想要額外的賠償嗎?..
之前人家要跟我要800萬啊⋯
幸有行車影片沉冤得雪
我歷經
檢察官相驗
三次調解
初判表
車賤會
二次偵查庭
不起訴
對方再議駁回
對方交付審判駁回
不得抗告
邢事落幕

剩民事。

hn705782 wrote:
今日調解委員也是白去...(恕刪)


影片第23-24秒就很明確告訴各位機車是轉彎車而且還跟直行汽車爭道

這不是前車跟後車之間的碰撞.而是轉彎車不禮讓直行車.一付轉了我老娘最大.後方來車都不用看.撞到誰倒楣

這起車禍就是常見機車轉彎匯入他車道連看都不看.
我看完影片

發現大大那路口是閃黃燈

那橫向應該就是閃紅燈了

樓主時速不快,對方衝過來的點也很不合理

沒死就不錯了,他完全侵犯你路權了吧

而且很明顯壓雙黃線想切近來

如果這樣還要判樓主錯,我真的不知道是哪點錯
讓她上新聞吧~請水果報來報導.....這轉法還對的話......無言

辛苦啦~~
碰到這種三寶
這篇讓我學到
若是碰到這樣的狀況
我會怎麼處理了
童玩節...2009重生
max998cc wrote:
讓她上新聞吧~請水果...(恕刪)


是啊~這種轉法跟跑過去給人家撞有什麼不一樣... 沒被收掉算是大幸了 還要反咬

受傷最大? 死者最大? 這觀念真的也是造成台灣交通黑暗因素之一
反正違規了就只要一點點受傷就可以反咬
那行人跟騎車就無敵了啊 人太容易就受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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