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慶中秋,我會檢舉加 3 倍:分享檢舉跨越雙黃線超車!

不同單位見解不同 ,
上次檢舉計程車跨越雙黃線逆向 , 警察卻致電說 , 他覺得計程車是為了閃機車 (明明一段距離)

或是兩台車佔據三個車道都開在雙白線 , 也被說互相影響 , 不能開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單線道,雙向畫有雙黃線,遇到公車停靠,務必耐心等候!

跨越雙黃線超車,就是違規!( 你別找理由 )...(恕刪)

不要看都不看就來留 是非不分的留言

本文第一頁 第一樓,秀照片前 有幾行字,寫的很清楚


愛找理由者來譴責檢舉人,你根本黑白不分,本人不會回覆你!
愛找理由來讓違規合法化,是散播不正確觀念,本人不會回覆你!
愛說檢舉者都不會違規嗎的人,法律素養實在太低,本人也不會回覆你


我是這個板的主人,請遵守吧



單車逐夢 wrote:
不同單位見解不同 ,...(恕刪)


所以執法單位會判斷是否開單

檢舉者沒有責任

感謝分享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所以執法單位會判斷是否開單
檢舉者沒有責任)


這句話不對,你有檢舉的權利當然必須要有相對的義務[搞清楚對方哪裡違規了]
所以不可以說:檢舉者沒責任

ex:我檢舉對方闖紅燈,可是明明燈號是綠燈
然後說:執法者會判斷不關我的事....

當然 你指的責任跟我舉例的責任不太一樣,不過 我的意思是檢舉者當然要有責任分辨是非對錯
以及熟讀法規法條勿枉勿縱 沒錯吧!
chuenjia wrote:
走火入魔......(恕刪)


他真的走火入魔了~他上面有時間,有沒有辦法去吊閱監視器,這樣應該就知道是誰了,9/1 18:47分經過幸福路的7-11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不要看都不看...(恕刪)


我給板主80分

褒:治屁孩,鯛民,貫犯有用
貶:雙北的道路規畫不良,某些路段難免會有不經意的違規或爭議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1. 本違規超車案已...(恕刪)


要刮別人的鬍子之前
請先把自己的鬍子刮乾淨!!!
撇開正義與走火入魔的爭議

我滿想知道 若是罰單成立 會通知樓主嗎?

菜鳥一名 希望各位前輩多多指教
既然你那麼正義那就公開你所開的車及車號,然後當我們看到你也跟著違規跟拍鏡頭拍下來送出檢舉
不然只檢舉別人不討論自己怎對得起你的正義感
別想要嚴於律別人,寬以待己來呼巄

dindinke wrote:
撇開正義與走火入魔的爭議
我滿想知道 若是罰單成立 會通知樓主嗎?


是的~~依據新北跟台北兩市警察局都會回覆唷!!

如果他們沒有偷懶的話都會在7-14日內就回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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