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單位見解不同 ,上次檢舉計程車跨越雙黃線逆向 , 警察卻致電說 , 他覺得計程車是為了閃機車 (明明一段距離)或是兩台車佔據三個車道都開在雙白線 , 也被說互相影響 , 不能開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單線道,雙向畫有雙黃線,遇到公車停靠,務必耐心等候!跨越雙黃線超車,就是違規!( 你別找理由 )...(恕刪)
不要看都不看就來留 是非不分的留言本文第一頁 第一樓,秀照片前 有幾行字,寫的很清楚愛找理由者來譴責檢舉人,你根本黑白不分,本人不會回覆你!愛找理由來讓違規合法化,是散播不正確觀念,本人不會回覆你!愛說檢舉者都不會違規嗎的人,法律素養實在太低,本人也不會回覆你我是這個板的主人,請遵守吧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所以執法單位會判斷是否開單檢舉者沒有責任) 這句話不對,你有檢舉的權利當然必須要有相對的義務[搞清楚對方哪裡違規了]所以不可以說:檢舉者沒責任ex:我檢舉對方闖紅燈,可是明明燈號是綠燈然後說:執法者會判斷不關我的事....當然 你指的責任跟我舉例的責任不太一樣,不過 我的意思是檢舉者當然要有責任分辨是非對錯以及熟讀法規法條勿枉勿縱 沒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