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李前總統和連前副總統我想也都是這樣處理的吧。
就事論事,警員開道方式也許不合你的意,也許你覺得不夠安全,但萬一出事,警方是必須負責任的。
但如果因為警方的處理方式不完美,坐在車內的人就要背上"權力的傲慢"會不會有點太嚴重?
除非呂副總統直接下令要用"暴力開道"的方式,那就合理,我絕對讚成樓主用權力的傲慢來形容。
再說警員開道,應該也是有固定的方法,也不是今天才這樣開道的吧。或許這方法不是最完美的方法,
開道的方法或許可以再改進改進。
至於搭直昇機、飛機,個人是覺得不可行,萬一只是去個車程40分鐘的地方也搭直昇機,飛機,高鐵?
我想付出的成本代價可能會更大,再說恐怕媒体又不知要如何報導了。如果我是國家安全局的人員,
我想這樣的安排還是最合理的方式。
我想不少人和樓主持相反意見的很多是因為樓主的用詞有不少主觀的猜測和一些情緒性的字眼。
stevemp wrote:
說實在我不太想被警察...(恕刪)
還是不少人看不懂老頭想說什麼,蠻無奈的
老頭一再強調,他們依法有權開道,老頭贊成,也讓道了
相信,在這麼多朋友回覆同樣遇過類似的情況,當事人應該知道,警務人員是如何開道的
那麼,容老頭再說一次,他們並沒有持續開警示音提示前方車輛讓路
而是疾駛到你後面,硬往內側切,這時才鳴音並且大聲咆哮+揮動警示棍強制車輛快速驅離內側車道
也數位版友反應,如果突然遭到這樣的對待,一定會手忙腳亂,這只有增加用路人的危險
不能請員警別用這種粗暴的方式執行命令嗎?老頭前面說過,在上位者,不能多為人民的安危想想嗎?
幾位朋友一再強調他們有權這麼做,是有權
當你在高速公路,某輛車因為這樣驚嚇而撞上你的車,而你車上一家老小因此飽受驚嚇甚至有啥損傷
心裡怎想?
還有些人是故意來挑骨頭的
低於70違法?這點如果在塞車的時候適用,那麼當天在高速公路上的所有車都該開單
多次時速是0,高速公路速限最低60吧!吵這有意義嗎?
還有人質疑老頭硬切出去接電話?這有趣了
照片中你能判斷老頭沒打方向燈,慢慢的切出去?這又是個偵探柯南
自由不該無限上綱,這老頭相當認同
抱歉,老頭該做的做了,該讓道,第一時間讓道
事後抒發一下感想,為其他用路人的安危反應一下
老頭不認為自己把自由無限上綱了
倒是可以想想,大家真的這麼忠勇不怕死?
為了國家依法給他們開道的權力,認為用路人的安危就不用在乎?
老頭佩服
有問題請在版上直接提出大家討論,別直接PM問老頭,老頭沒跟原廠收費做客服,謝謝
無敵戰艦 wrote:
本日最中肯^^覺得 ...(恕刪)
版大要表明的或許是今天開車被 "嚇了一大跳"
粗暴的給人 "趕到右側車道", 所以上 "閒聊與八卦" 版
小吐一下口水, 看看有沒有和自己同一陣線低罷溜... 是不是那麼簡單?? 就是那麼簡單啦

kuso一下 :
"被嚇到" -> "不爽" -> "從不爽中找出對方使自己不爽的理由" -> "想好理由, 使理由更 strong"
-> "決定要來 PO 抱怨文" -> "想到沒圖沒真相開始請旁邊的照相" "告知 -> 因為要 PO 被下一大跳的不爽文"
-> "回到家想好一個相對有人會注意的標題(要聳動,像是"今天被前導車趕到路邊" 就太弱了)
, 開始貼圖打字 PO 文" -> "電腦旁等待回應..." -> "準備好回應(小心別筆戰 or whatsoever...) " -> "愉快的一天"
oh yea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