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觀察了一段時間,一個機車騎士普遍不好的習慣

在台灣,要轉彎必需學會關門技

如果不想讓後方車在你轉彎時攻入
就必需判斷關門時機
即使對方撞上,也要讓事故現場,看起來是後車不保持距離所造成

趨死性小屁孩表示:"什麼?方向燈不是表示叫我從那邊鑽過去的意思嗎?"
真理之手 wrote:
政府一天不強制小型車從機慢車道右轉
這種事情就絕對不會停止發生
機慢車優先道左側道路規劃右轉號誌的比比皆是
汽車右轉都不靠右了 請問怎樣才安全
別跟我說自小客的內輪差有大到跟公車一樣

機車不是慢車,最好的做法,就是廢除虛假無意義的優先道,快慢車分流,快車不能進慢車道,慢車不能進快車道,這樣就沒有快慢車交錯的問題
cinnamon coffee wrote:
機車不是慢車,最好的...(恕刪)


機慢車道就像博愛座一樣

不該是只有機慢車可以走

而是該給有需要的人走

而台灣的情況是 你不是機慢車就不可以走

誰管你是要右轉還是要找停車格停車

就跟現在的博愛座一樣 只要你不是老少殘孕

坐下去就好像是罪犯一樣 被人投射異樣眼光看待

然後搞的一推人開車右轉不靠右 這才是問題所在

順帶一提 慢車道必定要設置 多個機字 只是一個說法

就算把機字移除 慢車道依然還是會在那裏



真理之手 wrote:
機慢車道就像博愛座一樣
不該是只有機慢車可以走
而是該給有需要的人走
而台灣的情況是 你不是機慢車就不可以走
誰管你是要右轉還是要找停車格停車
就跟現在的博愛座一樣 只要你不是老少殘孕
坐下去就好像是罪犯一樣 被人投射異樣眼光看待
然後搞的一推人開車右轉不靠右 這才是問題所在
順帶一提 慢車道必定要設置 多個機字 只是一個說法
就算把機字移除 慢車道依然還是會在那裏

慢車就是慢車,快車就是快車,腳踏車就是該騎在慢車道上,機車就是該騎在快車道上,放在一起瞎攪和,該快不快、該慢不慢,不出事才怪!

快慢車道透過實體分隔島分流,讓機車跟著汽車走,讓慢車跟著行人號誌走,才能真正解決腳踏車騎到快車道,汽車右轉不靠邊的問題

cinnamon coffee wrote:
慢車就是慢車,快車就...(恕刪)

如果今天台灣面積放大到現有的3倍面積以上 你說的絕對可以達成

問題不可能

所以你只能接受慢車道是右轉車道事實

而不是在慢車道的左側規劃一條右轉車道然後在路口跟機慢車強碰

沒那種空間 而且也不合理好嗎

好你說機車跟慢車要分離行駛 那請問

當塞車的時候 你會樂見 汽機車互夾

還是機慢車跟汽車分開行駛

不會每天都不塞車

也不要覺得開車走慢車道右轉是在搶路

那可是有法律規定的

慢車道可供四輪車右轉使用 或切出 切入停車格之使用

我不知道你是多抗拒機慢車這個詞

我支持開放機車路權



一般道路速限50km,哪有什麼快車慢車之分呢?車多的時候大家都很慢啦;車少的時候,油門只要敢摧,125cc也可以跑很快!但這時候如果騎在快車道,後方一輛四輪大腳一踩,瞬間就能逼到機車後方,然後叭叭叭!機車該讓嗎?內側車道禁行機車?ok啦!
如果是發生在「慢車道」呢?肉包鐵,能不讓?

終究還是「人」的問題!一般道路要如何絕對的劃分快車道慢車道呢?我想這是有難度的!不過只要你願意替其他用路人著想,那道路就會是詳和的~
雖然這依舊掩蓋不了白牌機車路權不完整的問題。
真理之手 wrote:
我不知道你是多抗拒機慢車這個詞

我支持開放機車路權

我支持機車擁有與四輪汽車相同的路權,但我反對汽機車去占用腳踏車的路權,或是腳踏車去搶汽機車的路權,該分開就該分開!

不過現在你要在一般道路上看到慢車道也不簡單,幾乎都被消滅了

cinnamon coffee wrote:
我支持機車擁有與四輪...(恕刪)

這樣你的路只有兩條走向

1.拔除所有路邊停車格 全部改成慢車道

2.大規模的都市改造+道路規劃

不然現行的道路 沒那種空間再畫出一條只能給慢車走的慢車道

慢車道還是可以當右轉道行駛


chipbondta wrote:
本身也是機車騎士,觀察此現象有一段時間了
就是汽車打右燈了,結果還是一堆車拼命加速往右鑽,就算方向燈閃了超過5秒一樣照鑽
(自已本身是會減速先讓汽車先轉或先預判從左邊超車)
大部份的人都在賭汽車一定會讓我先過嗎汗

機車就是這樣,當你無法去改變他們時,
你就要去學著去適應他們,必竟碰到他們
倒楣的還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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