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04/05 被民間救護車高速闖紅燈側撞


es4241 wrote:
救護車的責任是響笛,
聽不聽得到,反應來不還得及,就是其他車輛的責任了.

這種事情新聞一年就有好起,
別人都聽到禮讓了,就是白目車主不禮讓,
不管訴求沒聽到,反應時間不足,...
誰理你們啊,耳朵不行,反應不行,就不要開車上路,
是車主該配合交通規則開車,
不是交通規則該配合車主白目等級轉彎.


看了閣下您這種回復,我笑得更大聲了,

言下之意,救護車好似響笛一開,就進入了無敵的狀態,

有優先權並不代表能橫衝直撞。

若是,

那些被究責,被法院判過失的救護車駕駛,

可能是跟閣下您活在不同的時空。

在這棟樓我早就說過了,會有很多駕駛具備了神一般的能力。

看來閣下您也是晉升在神之領域的神人了。

因為我相信,閣下您可以在聽到救護車聲響的一開始就有反應,

然後在第一聲聲響還沒結束之前,就立馬把時速55km的車子剎停。

哈,癡人說夢....



要一聽到就煞停真的很難,

更別說很有可能沒在聽沒再注意,

那要他看到應該也有難度...



在這棟樓出現很多專業的力學分析物理解析,

但...路口減速稍加注意很困難嗎?







百慕里 wrote:
看了閣下您這種回復,...(恕刪)

我騎車戴耳機 救護車鳴笛 大老遠就可以聽到了

聽力有障礙 拜託去找醫生 不是怪救護車鳴笛太小聲讓你無法反應

有優先權並不代表能橫衝直撞?

所以開版的朋友以為自己是綠燈方有行車優先權就可以衝刺了嗎

那現在請問一下是誰比較大?

現在報導都出來了

怎樣都是被撞的那個不禮讓為肇事主因


真理之手 wrote:
我騎車戴耳機 救護...(恕刪)


他有障礙別怪他...
真理之手 wrote:
怎樣都是被撞的那個不禮讓為肇事主因...(恕刪)

禮讓救護車是為人最起碼的禮貌
先不說中指蕭等異類
禮讓的前提建立在"保持行車專注"上
今天以值勤之救護車擁有優先路權來判
肇事主因在於 未禮讓救護車造成事故
個人認為,主任鼻子摸摸就乖乖賠錢
當作花錢學教訓就好
誰叫U6駕駛過路口不謹慎點。

臺灣交通初判大多都是保險掛帥
判定結果都是莫名其妙的全責
不如讓保險出險賠錢了事

開車是不是能聽到,及聽到後的反應
其實我認為不是重點
重點是有沒有專心在駕駛交通工具上
有專心有防衛駕駛觀念,
根本不可能在路口有視覺死角的狀況
還維持定速通過視線死角的路口

我只能說,U6駕駛這種路口這種開車態度
被撞只是遲早的事情。
hartgez4 wrote:
相信我,我絕對有看過您之前的回文


這點我絕對相信,因為先前就爬過閣下您回給其他人的文,

所以知道閣下您整棟都爬完了。




第二個,關於您先前所提的,過路口"之前",習慣先減速,會比較安全,

這點我絕對認同。

但是,如果要把時間軸再往前拉,可變的成因就多了,甚至連預見未來的梗都可以用上。

所以為避免這樣造成歪樓,所以我儘量不提。



不過如果閣下您要著墨在這一塊,我就稍微提下我個人的經驗,以儘量不歪樓為原則。

一來,我個人不加油的時候,右腳絕對是放在剎車踏板上,因為遇突發狀況,這絕對可以節省0.3-0.5秒的反應時間。

二來,我過綠燈路口時,大部份腳是放在剎車踏板上,

可是,閣下您要是有看過我所PO的悠哉的台南市那篇文,

很不巧的,那時的我,腳是踩在加油踏板上維持車速的,車速應該是約三十多到四十左右,

因此,我也得花0.3-0.5秒的時間,把右腳從加油踏板移到剎車踏板上。



但在回這棟樓時,我還是以U6駕駛在聽到救護鳴笛聲時,來做判斷,

因為,過路口前沒停止加油已是事實。



在另一方面,閣下可以再仔細看一下影片,U6駕駛在影片17秒時,車速已達55,就算此時只放油門不踩剎車,

那麼在影片19秒時,車速不可能降到50以下(除非有踩剎車,但若要踩剎車,就不用加速到55了)

此時,若依然是在影片18秒半或19秒,才聽到鳴笛聲,那麼要避免掉這場車禍仍有很大的困難。




至於閣下評論我所PO的台灣人,好騙難教,是情緒性的發言,

我只能說那是閣下對我發言的評論,

至於對照一些神駕駛的發言,

閣下可以再想想看是我情緒性的發言,還是觀察之後的心得如是。





真理之手 wrote:
我騎車戴耳機 救護...(恕刪)


您類似的發言,我先前的回了,可以再去爬爬樓,

這兒,我就不重覆回了。

另外,報導通常不代表最後結果。

只單純相信報導的話...^^
百慕里 wrote:
...(恕刪)

我完全認同您的論點,可引言部分太多
就通通刪除

我之前在別棟樓就提過放油門腳含煞車
私心很高興看到有同樣習慣的朋友
個人並非要著墨在時間軸上
事故前可變因素太多,以這案例發生事故

過路口時時速、聽見笛聲時間點、
神經傳導反應速率等,發生事故是必然。

再,01上充斥鍵盤駕駛雞腿駕駛
在18秒聽到笛聲期望撞擊前能瞬間煞停
自然也不是那麼奇怪的幻想。

至於評論台灣人,好騙難教是情緒性的發言,
你我既然有相同的駕駛習慣,
或許您能明白我們心中的尺,度量衡應該相似
並非要評論您什麼,
僅是希望把重點放在防衛駕駛,
而非讓一些活在神駕駛境界針對您發言的回應
使本樓淪於口水,禮讓救護車需做的,
絕對不光只是聽見笛聲就能簡單完成的任務。
-----個人私心評論的分隔線---
聽到救護車笛聲禮讓,那不就好棒棒?
原本就應該做的動作請盡量提倡,感謝

沒聽到所以沒禮讓不代表不讓
只能說開車爽爽開,
會發生意外我一點都不意外。
hartgez4 wrote:
禮讓救護車是為人最起...(恕刪)

今天新聞報導;一警車開響笛執勤闖紅燈,將一綠燈直行未禮讓的休旅車撞翻,鑑定出爐是那被撞翻的休旅車100%肇責!

回想到這一篇,我也笑了!(樓主那麼有把握的笑開懷,應該是零肇責吧!)

沒錯這有新的案例

https://tw.news.yahoo.com/%E8%AD%A6%E8%BB%8A%E9%97%96%E7%B4%85%E7%87%88%E6%92%9E%E7%BF%BB%E8%BD%8E%E8%BB%8A-%E5%88%A4%E6%B0%91%E7%9C%BE%E8%B2%A0%E5%85%A8%E8%B2%AC-0846003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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