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目前的現狀就是這樣,一旦有一個空地可停了,很多車子就像是生了根一樣,停在那邊,動也不動。還有,很多那種像是萬年幽靈車一樣,動也不動。還有就是店家的路霸行為,弄爛機車、腳踏車等先佔了,還有買一樓送車位,買頂樓送頂加一樣。實在太多太多了,就是看要怎麼解決這樣的問題,有法律面當然也有非法律面的,實在這類的文章已經看太多了。
畫紅線,不一定要屋主,只要有符合一些條件,可以提出申請。講條文的話,的確沒有紅線或是黃線,不擋到別人的門口,其實都可以停,不過一停如果停個四五天以上,那說真的,就像汽車版一樣,人家常常在講的一個問題啊,買車,也要看你使用的頻率,不是天天使用,一個禮拜久久開一次,那真的沒必要跟自己的荷包過不去。可以考慮大眾交通工具或是去外地遊玩的時候採取租賃的模式。
當然,屋主也很嗆,屋主的那番話,感覺那地就是他的,這心態也不對,就是買一樓送停車位。
黑暗的部份,有很多人打出來了,但都不建議啦,萬一有監視器,你被髒到了,到時候又是沒完沒了。
無論這篇文是討拍或是怎樣,你已經離開那怪地了,大過年的,所有網友提供的意見,其實都會讓你又累,又心情不好,衡量一下吧,既然已經離開了,如果要諮詢意見,也得到了,沒必要讓自己心情不開心。下次,有機會,再去停啊,屋主如果又有任何反應,再說吧~
swf777 wrote:
在法上或許樓主站的住腳
不過不是有一句話叫 情.理.法
法字排最後
在台灣殺個1~2人都可能不會判死了
洪仲丘事件還不是一群人全身而退
黑心油事件頂新也是沒什麼事
請問法治在哪裡??情理把法蓋住了
好 扯遠了 我想說的是
如果能靠溝通處理的話就盡量以和為貴
因為以後還要繼續停的話撕破臉會很難看
都是鄰居沒必要這樣(這我有很深的體會 切身之痛)
有些事不必把法一直搬出來講 人難免都會有投機心態
難道你能保證從出生到現在完全沒有違規或投機 我想連聖人都無法做到
在情在理在法 都是該住戶理虧.
對不合情理 路霸行為的人 也要退讓? 這是什麼心態?
此事 違規 投機 的人是該住戶, 關樓主什麼事
如果是我 , 我花時間成本找到的白線 你不讓我停. 那你要不要幫我出收費停車場 臨停的錢?
砲樓主不租長期停車位也是本末倒置, 該去租車位的是這名住戶才對, 想要有不花錢 固定保留的車位? 天下哪有這麼好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