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伯伯說這不是「直行車佔用左轉專用道」 - 更新警局說法

陳小朋 wrote:
話說,台灣標線奇怪就...(恕刪)

每次回去台中也是有一樣的疑問⋯尤其崇德路超多這樣的規劃,每次都依照線道切出去,過了路口後再切回來,但是都會遇到一些直直衝過來的車,有時候真的都會認在台灣守法真的那麼難嗎?不管設計與規定有多白癡,沒有修法之前就是要遵守啊,不是嗎?





BloodLust wrote:
影片:這樣有違規嗎?...(恕刪)


自以為正義

影響到你了?

關你什麼事?

台灣像這種閒閒沒事,帶個行車紀錄器趴趴走,眼紅不爽沒影響到別人也不是重大違規就檢舉的人越來越多

希望都有燒好香阿~
我檢舉這種偷雞駕駛的原則是,能切出來不切出來(視線良好無標示清楚,車距夠變換車道)、刻意駛入(後鏡頭拍攝)、在地人熟門熟路的累犯。

違規被檢舉還要強辯的爛人我看多了,在臉書社團中大罵檢舉人,前天在某社群有人出來說載小孩上課不小心壓線被檢舉,天雨路滑煞車不想煞太急,調出資料與影片後,這位媽媽壓的是雙黃線跟斑馬線,只檢舉妳越線算是便宜妳了。

交通志工 wrote:
違規被檢舉還要強辯的爛人我看多了


檢舉的時間都不夠了

哪有空理這種人

昨天一口氣收到16封檢舉回覆

還要找時間研究其中幾封被打槍的原因

現在檢舉還要去注意是那個分局派出所轄區

那怕是個小派出所

搞不好都有自己的內規

要靠檢舉被打槍的經驗

逐一記錄調整檢舉的模式

不過慶幸的是

高雄警方並沒有一些網路謠傳擺爛的行為

大家配合好,交通自然慢慢會變好
就是有這種做錯事還怪人家不該主持正義的人
難怪台灣交通那麼紊亂
某些人要不要乾脆去嗆警察或檢察官
反正殺人放火也不影響多數人啊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188條
  指向線,用以指示車輛行駛方向。以白色箭頭劃設於車道上。
  本標線設於交岔路口方向專用車道上與禁止變換車道線配合使用時,車輛須循序前進,並於進入交岔路口後遵照所指方向行駛
  本標線之式樣,依其目的規定如左:
  一、指示直行:直線箭頭。
  二、指示轉彎:弧形箭頭。
  三、指示直行與轉彎:直線與弧形合併之分岔箭頭。
  四、指示轉出車道:弧形虛線箭頭。
很明顯未依規定車道行駛,不可能開不成!
那承辦員警不想開而已!

BloodLust wrote:
不是同一個違規回覆...(恕刪)


那你意志力還真的蠻堅定的.

應該也知道檢舉案件都是再分派給地方的警察分局又可能再分派給轄區的派出所

那交通組可能就一人負責網路報案.

這種不跑一次警察局拜訪.可能這位員警就這樣錯下去

PS.1樓的違規一定屬實.就是不依標線指示
PAN1623 wrote:
檢舉的時間都不夠了哪...(恕刪)


我昨天連同國道警察總共收到快70件回覆,主要是針對逆向行駛、並排停車與闖紅燈等3項,個人是很重視檢舉的質量,也不想冤枉人,所以在送件前都會反覆檢視前後影像,花錢買設備、查車籍資料,我能做的也謹能這樣,有些事跟執法單位與交通局或公路總局反應也成效不彰,一定要出重大意外或是很多人被檢舉開單了,出來抗議才會有反應。
dvddvd903 wrote:
有的這個我常檢舉,用...(恕刪)

+1,我有檢舉過的也都開單,這種就是在直行箭頭車道是白痴,他走那裡最聰明的概念

交通志工 wrote:
在送件前都會反覆檢視前後影像,花錢買設備、查車籍資料,我能做的也僅能這樣


大神!

要做到如此細緻

70件依我的速度可能凌晨三點才能睡覺了

我這三天打魚兩天曬網的檢舉態度

慚愧了...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3)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