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車禍,對方老公打過來說要告過失傷害


菜鳥上路 wrote:
昨天晚上我載老婆買...(恕刪)


單一個跨越雙黃線就贏了一半了...
跟他耗吧 看誰先受不了

baekhyun wrote:
全家門口一定有監視器的拉
如果事實如樓主所說
告死他吧


沒錯! 調監視器!
然後如果之前警察沒開罰單給他,記得請警察補開罰單!
如前幾樓說的,驗傷之類的都要做。
連絡你的保險業務員。
他想告你,你就要先告他,先發制人。
如果別人想告你,你就跟他和解,會被認為太好欺負! 然後就被吃得死死的!
先讓他收張紅單,再來談到底誰對誰不對...
菜鳥上路 wrote:
結果今天對方老公說要告我過失傷害,不然就是我賠他6000元和解。
不和解賠錢他就要提告過失傷害,這樣可以嗎??...(恕刪)


當然告過失傷害啊,不然告故意傷害喔
他告你過失傷害,你也告他過失傷害啊,怕什麼
肇責判定都還沒出來,他告你,你就告他啊
再說啦,即使肇責出來,還是可以照樣告,兩方都有傷害,本來就是你賠我的,我賠你的

只是小傷的話,不會上到法庭啦,頂多到調解委員會"喬一喬"而已

小建議
如果不要是獅子大開口,你評估一下對方的財損跟傷勢,跟自己的損失
只要不要太過分,就當自己花錢消災,渡一個劫
吃點小虧,心情大不同

杜蘭朵kk wrote:
為了6000元打官司 不如你請它們去吃一頓交個朋/友比較實際


跟這種人交朋友?!~

閣下真是好肚量~

菜鳥上路 wrote:
再說明一下,對方老公打來說他有刑事朋友,有去調監視器來看,
說我車速過快,監視器可以推測出我的車速很快,
所以一口咬定我撞人,一定有過失,所以要賠他們
還說不要開調解會,不和解賠6000元就直接告,
請問這樣可以嗎??...(恕刪)



這算不算恐嚇威脅取財

有刑事朋友了不起嗎???很威嗎???

你不會說你還認識律師朋友??

這種咖就是欠修理
先驗傷,到全家調錄影帶,警方車禍肇事報案單,申請調解,請求賠償,這社會懂法的就想吃人夠夠,不懂的就被唬,告死他。這種小車禍不會上法院啦,調委會調一調而已。法院沒空咧。

菜鳥上路 wrote:
昨天晚上我載老婆買...(恕刪)

基本上你不用怕他威脅...
請樓主大大去醫院驗傷~~~
他告你過失傷害~~~
你也回告過失傷害

這件事如果依您所描述的對方錯的比較多
先走調解並向對方要1萬元賠償~~

再來談雙方的賠償金

如果調解失敗上法院就讓法院去判
還有這件事依我國恐龍法條~~你還是有應注意而未注意的過失
要負部份過失不可能全對~~
但對方跨越黃線而且又讚車縫,你可以主張被車子擋住視線
沒看到,等看到時已經來不及反應了
我女朋友也是在明湖路跟柴橋路的拉亞漢堡發生車禍過....

不過我女朋友是B 跨越雙黃線的...

看監視器他是飛出去的

被撞到整個腳瘀青還縫了三針

車被撞到車殼裂掉車頭歪掉

之後只能拿拐杖走了快1個月...


對方也沒要求啥
我女朋友受傷 對方沒事
就拿個醫藥費
簽字 和解 拍拍屁股走人!










我以為是對方老公要動手腳打人,報警很重要


菜鳥上路 wrote:
昨天晚上我載老婆買...(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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