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0379 wrote:
如題!抱歉!早上急...(恕刪)

如果樓主所述為真, 那我個人認為應該是 1:9 的肇責比.

因為閃黃燈要減速, 依樓主方來說, 速度很慢=有減速, 且先切入路權 (完全有做到該做的阿)
閃紅燈要先停止, 依高級車方來說, 速度很快=完全沒停止, 且撞到側邊 (完全沒做到該做的阿)
兩老驗傷了嗎?這很多網友提了

但是別忘了 人家開車的也能驗傷
開越貴的車的人 受傷後造成的損失 可能更高

利用傷者為大這種爛招來喬事情的 越來越難了
因為網路很普及 大家都會來這招

保險保一保比較實際
不然就要看誰律師團比較強大了
是的,非常不合理
這就是金錢,可壓死平常百姓的範例

若買了1億造價的車,出去隨便撞死人,我想不止對方死了人,可能也全家傾家蕩產,賠不起維修費
這就是法律不完善~必須要修正法律
保險公司都會先天價求償再跟你和解 又不是不用考慮折舊原則 民事真那麼貴也只好先給他的保險公司告再和解 建議大家保個超額責任險最少一千萬 人總有精神差的時候 隔壁又碰巧是千萬名車跟你耍三寶 就算是租來的人家可是也有保險公司跟你揮 肇責五五的狀況下 多花的這幾千塊可以保護你
y2kplus wrote: 是的,非常不合理
這就是金錢,可壓死平常百姓的範例
若買了1億造價的車,出去隨便撞死人,我想不止對方死了人,可能也全家傾家蕩產,賠不起維修費
這就是法律不完善~必須要修正法律
是這樣嗎?要不要乾脆一併限制「年薪超過多少」、或是「攜帶奢侈品價值超過多少」等,都要禁止外出,否則發生車禍意外時,傷亡賠償上限200萬、財損賠償上限50萬。大家說「安奈賀吾賀」啊!

如果連區區幾十萬財損都賠不起,而且也不保足額第三人財損險,還要執意使用私家交通工具上路,今天好險肇事責任只佔10%~30%,改天如果要負「主要肇事責任」或是「全部肇事責任」時,請問對方又剛好是「每秒幾十萬上下」的老闆,這筆帳要怎麼算呢?

不僅我自己本身經常戴著百萬AP騎勁戰,我老婆也會帶著Birkin騎cuxi上菜市場買菜;我更見過許多百億身價的大老闆,喜歡自己騎50cc在住家附近閒晃。請問法律對這些人的「保障」何在?難道這些人都沒有基本「生命權」以及「財產權」嗎?
我突然覺得很好奇,所謂的公平原則到底是怎樣??
假設今天是二台汽車對撞,一台是千萬超跑,一台是百萬名車.
超保維修費100萬,名車修費10萬.....
今天如果責任是5:5

100*0.5=50
10*0.5=5
名車要給超跑50-5=45萬
也就是說兩個人犯一樣的錯,但是因為你車比較貴所以我要賠你錢~~~

如果今天責任是超跑9:名車1
100*0.1=10
10*0.9=9
所以名車要賠超跑10-9=1萬
也就是說雖然大部份都是你的錢,但是因為你的車比較貴,所以我反而還要賠你錢~~~

當然有人會說只要完全按交通規則來做,達到沒有責任就好啦!!
不過我想應該沒人做得到吧~~~~~~至少我沒遇到過!!

如果能夠用責任相減的的方式來計算會不會比較公平呢??

比如今天是5:5,大家都犯一樣的錯,個修個的車~~~~

今天是9:1的話
9-1=8
超跑維修自付,賠名車10*0.8=8萬,這樣應該比較公平吧???





我建議修法當肇責低於或等於50%時、可以主張互不相賠、自己負責自己的損失。

mpgot wrote: 我突然覺得很好奇,所...(恕刪)

樓上為何只考慮「車損」的比較呢?

我騎勁戰可是手上戴著百萬AP,因為車禍導致手錶損壞(或是Birkin,根本有錢也買不到),再加上「每秒幾十萬上下」卻無法工作的損失...

隨便加一加,搞不好超跑車主還要賠錢給我耶~
xiangnansu wrote: 我建議修法當肇責低於或等於50%時、可以主張互不相賠、自己負責自己的損失。...(恕刪)
正本清源應該是將法規中模擬兩可的情況減低到越少越好,尤其是「未注意車前狀況」以及「行經路口未減速」這兩項要優先檢討

至於車禍賠償,該負的責任還是要負啦!超跑的維修算是小事,畢竟金錢還能夠解決;可是人命卻是無價的,好比前兩天的美國教授,這可不是單單用賠個幾千萬就能解決的吧!
路過、跑過、走過 wrote:
真希望哪一天你好好在...(恕刪)

怕賠不起
請把保險買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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