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向燈故障,開去修的路上被檢舉怎麼辦?

您的狀況
最可能就是方向燈開關故障
進廠之前還是依規定打方向燈
即使左右向燈同時亮
表示您行車有狀況,罰什麼?
不要開太快!超速就沒救了!
老老先生 wrote:
昨晚下班的路途中,...(恕刪)

壞掉就應該找拖吊車 ~
車上每側轉彎燈也不止一顆,難道全壞了!
老老先生 wrote:
昨晚下班的路途中,...(恕刪)

還有手勢可輔佐
只是不常用又沒考
大家都忘了
你的車可能是告警喇叭的保險絲燒掉了,所以導致方向燈不會亮,但閃雙黃燈會亮。有的車告警喇叭跟方向燈的保險絲是同一個。


Youshouldreborn wrote:
台灣人口老化、生育力不足、勞動力不足、經濟力下滑等等,每個人都知道,每個政黨都在鬥爭對方,但看看:
肇事件數(件) 死亡人數(人) 受傷人數(人)
105年 305,556 1,604 403,906
http://stat.motc.gov.tw/mocdb/stmain.jsp?sys=220&ym=10500&ymt=10604&kind=21&type=1&funid=b330301&cycle=41&outmode=0&compmode=0&outkind=1&fldlst=111&rdm=IWje6dj5
每年光是因為車禍喪失的人就有1604人,先不管年齡,這些本都是可以刺激經濟活動,即便是老人也是,看護、飲食等等的花費都是幫助經濟。
更別說,很大一部分是勞動力,可以產生更大的經濟效益。
誇張形容,每年生的都不夠車禍死的,勞動力怎麼補?



交通事故放大到動搖國本?會不會太誇張了點....
事實上,檢舉達人再多也降低不了每年車禍的死亡率...

很多人想檢舉只是:不敢+不爽.....哪來的這麼偉大的情操

clement_26 wrote:



Youshouldreborn wrote:
台灣人口老化、生育力不足、勞動力不足、經濟力下滑等等,每個人都知道,每個政黨都在鬥爭對方,但看看:
肇事件數(件) 死亡人數(人) 受傷人數(人)
105年 305,556 1,604 403,906
http://stat.motc.gov.tw/mocdb/stmain.jsp?sys=220&ym=10500&ymt=10604&kind=21&type=1&funid=b330301&cycle=41&outmode=0&compmode=0&outkind=1&fldlst=111&rdm=IWje6dj5
每年光是因為車禍喪失的人就有1604人,先不管年齡,這些本都是可以刺激經濟活動,即便是老人也是,看護、飲食等等的花費都是幫助經濟。
更別說,很大一部分是勞動力,可以產生更大的經濟效益。
誇張形容,每年生的都不夠車禍死的,勞動力怎麼補?



交通事故放大到動搖國本?會不會太誇張了點....
事實上,檢舉達人再多也降低不了每年車禍的死亡率...

很多人想檢舉只是:不敢+不爽.....哪來的這麼偉大的情操
(恕刪)


應該說長年的無知以及積非成是所形成的缺乏知識。

網路充滿鄉民到各先進國家的經驗,都已經成日經文,啊,您以為先進國家老百性包含政府,天生就是慨高尚?

都是經過長年的統計,對整體的損失,包含自己,啊,包含為何撞死人會賠到脫褲子? 划拳喊價嗎?

這是計算一個人應該有的產值,而這產值先不說對社會產生的經濟效益,直接就中斷一個家庭的經濟,而若是政府必須因此輔助,用的是納稅人的錢。

會不會降低,輪不到您評估,檢舉只是被動的輔佐,總比讓您這種持續投機短視將台灣帶到深淵的好。



Youshouldreborn wrote:
會不會降低,輪不到您評估,檢舉只是被動的輔佐



Youshouldreborn wrote:
會不會降低,輪不到您評估


每年交通事故死亡的數據,當然不是我評估
是您拿來當檢舉達人的功勞....
個人是不反對檢舉
只是檢舉達人也沒您說的那麼偉大

一根手指頭指著別人,四隻手指確是指自己
自省,就事論事吧
clement_26 wrote:

Youshouldreborn wrote:
會不會降低,輪不到您評估


每年交通事故死亡的數據,當然不是我評估
是您拿來當檢舉達人的功勞....
個人是不反對檢舉
只是檢舉達人也沒您說的那麼偉大

一根手指頭指著別人,四隻手指確是指自己
自省,就事論事吧


(恕刪)


我原文是在指出交通的影響力,這一直都是我在本版的主軸,因為這一直是台灣被故意忽略,從上到下,每年光是在這損失的經濟效益就無法計算,包含所有牽涉的人的成本。

您以為我喜歡贊成檢舉,或沒事還有看一下新款行車記錄器的規格,沒事走路開車還要360度看一下?

而不是像鄉民說的,無論是在哪一個先進國家,騎、駕、走從來也沒想過,啥,行車記錄器? 哪是警車用的。 檢舉? 我就算是變態要檢舉,也要有對象,啊我連變態找對象都很難,談啥檢舉?

台灣交通問題,無需我說,多少鄉民成天說,國外執法多嚴、罰則多恐怖,但哪一項在台灣有?

更別說,還找啥,愛民的里長、議員、委員沒事去關切去電一下員警,啊,罰單就沒了。

檢舉成為最後一道方式,有影片,員警想沒看到也不行,想關切,就走正常管道。

成效?

有作就比沒做好。他們是否偉大,我不知道,但檢舉就是說明,百姓已經被逼的無路可走。

您要把它看成對執法及亂象的無聲抗議也好,或是,想避免自己遭受事故也好。

無論如何比,都比說風涼話,持續投機的好。

至於我,呵呵,沒人知道我的車牌,所以,我與所有人一樣,都有可能被開單。

之前,還在某帖分享,國外回來第二天,還沒回神在台灣,一不小心就大腳一下,超速罰單隨照片就來。

就付款啊!

是我忘記回來了,不然呢?

我是五隻指頭都向的自己,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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