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0123更新,違停的計程車終於被判刑有罪)我天天檢舉中和中正路872號的違停,卻依然無法救妳一命,請給我更多力量持續天天檢舉!


QQ哥 wrote:
我又沒引你言
都是你主動來引用我的發言
自己去看第18樓


有規定不能引言嗎??

對呀,你不說我還忘了18樓你還沒回答

你天天吃飯,是24小時都在吃飯嗎?

跑腿的 wrote:
正義人魔已跟紫衣人對自己的中心信仰有一套催眠...
裝睡的人是永遠叫不醒的...


違規人魔對自己的中心信仰有一套催眠...
裝睡的人是永遠叫不醒的...
公車行車記錄器影片顯示
一個公車停靠站內停放一輛黃色計程車,
公車站前方與後方全停滿其他違規車輛.

公車司機被迫停在慢車道上下客,
機車騎士被迫切入內側快車道,被大貨車撞上,機車乘客當場被壓死.

一對夫婦培育一位優秀醫學系學生不知耗費多少心血.
這對夫婦拉拔20年的優秀女兒因此車禍喪命.

這場車禍導致
1. 一對夫婦辛苦養育20年,成績優異的醫學系生,就此消失.
2. 一個騎機車載同學的人終身內咎與悔恨,且被依過失致死移送法辦
3. 公車司機被依過失致死移送法辦
4. 大貨車司機被依過失致死移送法辦

反觀公車停靠站內,以及前後方所有違停車輛,
在事發以後第一時間快閃,啥事也沒有.


這些違停的駕駛人回家爽吃晚餐,爽看電視,爽爽過日子.

jaeasy wrote:
這樣有沒有罪~不是你我說了算了
只能說這樣消費死者很不道德的


你都說不是你我說的才算,

又自認為這樣不道德,又變成你說的才算,

好矛盾喔?

邏輯有問題?




如果沒有那些違停,或許就可以減少一樁意外,少一個人無辜殞命

加油樓主,多點人收到那個地點的罰單,就多些人不敢在那邊亂停

Katong wrote:
這些違停的駕駛人回家爽吃晚餐,爽看電視,爽爽過日子


所以建議家屬找律師,對事發當時,有證據顯示違停此處之車主提告求償!

這是捍衛自己(車禍主)的權利!
除違停外, 內側的禁行機車也要被檢討, 道路規劃設計有問題,

為什麼不開放內側車道, 而是讓機車與違停, 還有進出的公車交織搶道.

看別人不順眼, 是自己修為不夠

感謝!!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106年9月19日...(恕刪)
拜託你也檢舉公車違規
一堆公車明明停靠站是空的也不停進去
一台不停進去後面那台也不會等它
直接超到前面斜切擋住後面那台佔住兩個車道停車
這些公車根本路上的凶器
搞不懂為什麼停車的時候一定要超前面那台
搞不懂為什麼永遠不停到停靠站車格裡面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所以建議家屬找律師,...(恕刪)


真的,沒有那些違停,就沒有後續的事發生,過失殺人他們也有一份,臺灣就是法律太輕又沒有強大的公權力確實執法,人民需要自立自強,那些說風涼話的人,捫心自問如果死去的是自己的家人,你還會這樣說......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09)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