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等紅燈時,被無剎車從後高速撞擊,碎玻璃噴濺整車小朋友嚇哭,被撞車輛慘烈犧牲!(已判決下來更新在11頁103樓)


咖灰加奶 wrote:
怎麼沒人提出後方記...(恕刪)

下雨 雨水沾附鏡頭

不過 這也不影響事實
不不 大哥您誤會了 小弟有準備證據
1.LINE的對話紀錄(手機),清楚記載交易過程&對方說明手機狀況
2.對方拿LINE影本當證據,並且只截取文字沒頭像,這也能當證據?
3.不管他知不知情,手機是由他賣給我的就該負責!
這些邏輯很簡單就能辨別的,就是小事檢察官不想麻煩



giobling wrote:
呵呵以自己打官司的...(恕刪)
觀看影片:三立新聞網址: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304890

自去年被撞快一年的時間,被這位大爺自後方從300公尺遠就無看前方油門催到底,直衝車屁股將

車後撞爛的這位大爺,原來是位前科累累的煙毒累犯,事件發生後約2個月區公所調解他老兄人沒到

,說在休養那就罷了,但事情發生後約半年地檢署開偵查庭肇事者方面都沒人到庭,

開完偵查庭檢察官起訴後再過約2個月地院開庭肇事者終於到了,從監獄穿著囚服借提出來開庭,

便問了對方你因甚麼案件在押,方得知是毒品案件,肇事者開庭時打斷審判長說話被審判長當庭說:

我現在沒問你不要插話,所以那天被撞的情形強烈懷疑,此人是否是在吸毒的情形下肇事,

且判決下來收到判決書才知他老兄無照駕駛,騎的也不是自己的車,被撞至今未獲得理賠,

也等不到對方的一句道歉,肇事者最後判處拘役30天。

話說:發生車禍即便是肇事者我認為是過失這無疑義;但無照不能駕騎車上路這是常識,

肇事者明明無照卻還上路這就是故意了!如果今天是騎機車停等紅燈的騎士或過斑馬線的行人

被他不看路或甚至是吸毒精神恍惚狀態下給撞上,那後果更不堪設想。
樓主你真倒楣,你們人沒事就好.不過也真可惜未能為民除害.
yoshiyoyo wrote:
1 樓主完全無肇責 但是........
這是在台灣 如果你沒有保甲乙丙式的話 不單是拿不到車損的賠償
機車還可能告你過失傷害 要你賠償


過失傷害就是要有過失才能成立,
如果樓主確實完全無肇責,那麼就不存在過失責任,
機車方提告也必定敗訴,基本上檢察官會以不受理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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