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龍 wrote:
成大研究發展基金會的鑑定報告,較交通報公路總局竹苗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的完整、詳盡,且老翁於騎腳踏車橫越馬路前,出現在陳男機車前約有8.6秒,若陳男行經路口時,能更充分注意狀況,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例如僅需要稍微煞車、或者向左迴避等動作,這起交通事故即可避免。...(恕刪)
愛違規的下場就是死路一條
愛違規夕鶴 應該列入教育部基本教材課綱裡面
但我國的司法 一直教育闖紅燈沒啥關係 反正最後還有帝王條款可以保護你~懲罰守法者
島的教育與司法 完全沒有將守法的重要 與違法的代價 去用力突顯一直要求守法者該如何像賽車手般的神反應
用帝王條款 來顛覆法律 顛倒是非
可悲的
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