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njamin Lin 0825 wrote:
說真的,被從後方追撞
全身擦傷,2個人總共才求償10幾萬
這樣都賠不出來,還是少騎車吧
賠30萬的人真的別亂教啊...
上法院一定會賠更少的奇怪關念,還是等真的上法院後再來說吧
肇責是全責,沒律師都不一定了,更何況有律師
還好你不是撞到我,不然上法院你絕對划不來
遇到寧願賠償金少一點點,也要讓你繳罰金的人的話,真的會更虧~
我只是提出我的經驗請樓主參考來評估
並沒有說對方求償10幾萬太多
事後只能依法審理呀
當然希望雙方能夠和解落幕
對方能拿到合理的賠償金(保險)+精神撫慰金(自付)
因為說實在以現行法規
過失傷害判得都很輕
一般輕傷能判到超過60天(6萬)實在很困難
罰金又沒多少錢
沒起到懲罰的作用
而且這些錢受害者還拿不到
對受害者一點幫助也沒有
後續還要受害者自行跟保險打民事官司
那乾脆不如自己多出一點給對方
少了刑責,對方又開心,就完美了
而且樓主只願意出額外6600元(兩個人喔)是真的太少了啦
我不相信法官會判少於十天的

..(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