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yt7241208 wrote:
若是制度有問題該改的是制度不是那個人吧
制度有問題, 就去跟定制度的去反應啊...
又不是我定的, 跟我講幹嘛?
哪條有規定 即將右轉的汽車 在轉前的那一小段路, 不得暫時 行駛 慢車道 或 機車優先道?
cyt7241208 wrote:
你懂右轉關門嗎?...(恕刪)
當然會關啊, 一個車道3米寬, 車寬1米半多一點;
所以 早點靠右, 左側空間自然更大了, 自然引誘大量的後車 去往左側鑽,
那還會再從右側鑽的, 自然就會減少, 相對就會比較好消化.
本來有10輛會從右鑽, 當左側開出空間後, 再從右鑽的變成只剩3輛, 是不是好消化的多..
這種 利人利己 可以跟周圍車輛的互惠事, 幹嘛不做?
既然都要右轉了, 還不把左側空間早點讓出來, 一直讓右側的空間比較大, 後面的一堆機車, 當然就會開始懷疑 你到底要不要轉啊..
patrickchaing wrote: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102條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四、右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外側車
道、右轉車道或慢車道,駛至路口後再行右轉。但由慢車道右轉彎時
應於距交岔路口三十至六十公尺處,換入慢車道。
前項第二款之車道數,以進入交岔路口之車道計算,含快車道、慢車道、
左、右轉車道、車種專用車道、機車優先道及調撥車道。
同向有二以上之車道者,左側車道為內側車道,右側車道為外側車道。
照上面看來,如果同向只是單線道,那右轉前是否能提前進入「路肩」關門呢?
從上一篇有大大被罰單,是否說明了路肩關門是錯誤的
這里也有大大提到開路肩開單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5182527&p=2
看來關門是錯的, 至少法規不准,以前看到這篇就跟著關門,想不到現在才發現是錯的,
還好去都沒被檢舉到,以後再也不關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