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ndy2015 wrote:這個傷口是兒子的,馬皆醫生寫只是擦傷,後來去別家醫院看才知道是被汽車排氣管燙傷的二級燙傷。警察說對方重聽,真的希望對方以後開車小心,不要再撞到別人了。 請第二間醫院也寫一張二度燙傷的診斷書。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建議樓主請律師,你...(恕刪) 請不要亂說話,還50~100萬勒(這種會被對方反告獅子大開口).這種只能依照醫療單據與後續相關和解費用來談.索賠太高,真的告民事賠償,法官也不會判那麼多給你.對方也有保險,我預估5萬左右就很不錯了.
Accounter wrote:人情味個小,帶著小...(恕刪) 這位先生?女士?請看完人家的問題去回答就好也不用去吐人...我說所的人情味是當初打電話的人 竟然都幫忙叫救護車了也不差留下做個比錄 ...致於和解金 我也只說個人覺得合理求償的部份不接受也可以去請律師詳談可以要求到的價位發個主題的回文就要告死我?那你去告吧樓上還一堆人你慢慢告
這傷口建議使用人工皮照護,或者使用"石蠟砂布",千萬別用一般的砂布阿,每次換藥都是種痛苦,撕砂布時也會將新生的肉芽撕下。 來自一個兩個月前也車禍大面積擦傷的感想。 祝早日康復另外記得如要提出傷害告訴,注意需在6個月內提出,也必須保留一切診療單據。
briyen wrote:小孩大面積擦傷 心裡陰影面積一定很大也許會出現莫名驚慌的症狀看精神科是需要的 剩下的你應該懂...(恕刪) 傷害先告下去再講保險對於傷害 都是有固定價碼的, 台灣人命不值錢但是心靈的傷害要由專業的醫生鑑定與長期追蹤,不用急著要對方賠償,觀察一段時間,追訴期內提出民事賠償比較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