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ankuan2003 wrote:閃黃燈就是代表行經路口應注意禮讓,沒有什麼絕對路權對方錯比較多,但你也要負三成責任,很剛好。 所以只要開車經過沒有紅綠燈的十字路口時,都要完全停下來等所有轉彎車通過才能繼續前進嗎?
超級小刀 wrote:上上禮拜的某天晚上,...(恕刪) 交通事故交通隊的事故鑑定,會優先以路權做為肇事鑑定標準,黃燈的路權絕對大於紅燈的路權,加上樓主經過路口已經有減速的事實,肇事責任絕對在對方,不要聽保險業務在那邊胡說八道,等鑑定報告出來再說吧!
超級小刀 wrote:經過該路口的時候 ...(恕刪) 你前面那一台很防衛駕駛,有閃燈必停。這一篇有在研究閃燈雙方責任分攤問題。看起來是三七分.http://www.cali.org.tw/file/02%E8%AD%B0%E9%A1%8C%E4%B8%80%E9%99%84%E4%BB%B6_%E9%99%B3%E3%80%81%E5%90%B3_.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