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檢舉達人說"好棒棒!!"

我也會檢舉,但非必要的違規是不會檢舉的,

在台灣百分之一百不違規根本不可能,

但被檢舉也祇能認了!

我也曾停在便利商店前,也沒有併排就被檢舉拍照!

所以就吞了吧!不如你也去檢舉幾台,心情會平撫一點,是吧!
樓主:沒問題,這社會垃圾一堆。我相信拍照檢舉的會被車...然後OOXX。
檢舉人

公車站牌10公尺內違規停車低消1200⋯
檢舉達人加油,為了改善交通努力,加油,加油再加油!!
讓做錯事的人,回歸正確的用路觀念,加油,加油再加油!!
加油,加油再加油!!加油,加油再加油!!加油,加油再加油!!加油,加油再加油!!加油,加油再加油!!
Deoxyribose wrote:
這樣很好啊
搭公車去辦事, 下車即到, 超便民, 哪是陷阱?
雖然新竹的公車有跟沒有一樣......
這樣很好啊搭公車去辦(恕刪)

那你知道從住家走到公車站牌要走多遠嗎?
不少地方都還要轉車才能到達目的地,
更別說還要等車啥的。
既然要開店,不論吃的、喝的還是金融機構,
都應該要準備好適當數量的汽、機車停車位才對,
不然民眾要如何前往?
或者是,以上這些地方的車位應該採用累進計費,
停越久,繳越多,這樣才能夠提高使用率,
但是我們無能的政府/公務員,通通都是領錢不做事。
pandora_pan wrote:
不過,我真心好奇,如(恕刪)
何必和牠們一般見識 很多檢舉魔人 現實生活都很可憐 沒女友 看電腦打手槍 只好靠這發洩!
推一個好棒棒
Kang-Wei Tzou wrote:
既然要開店,不論吃的、喝的還是金融機構,
都應該要準備好適當數量的汽、機車停車位才對,
不然民眾要如何前往?


很奇葩的想法
kiras wrote:
拜託你光復路麥當勞這(恕刪)

既然你知道光復路違停嚴重,
表示你是在地人,且身受其害,
那為啥自己不舉讓交通改善,而要別人檢舉呢?
況且,就我所知,那位違規並排必檢舉,
並不是新竹人。
Kang-Wei Tzou wrote:
那你知道從住家走到公(恕刪)

在已經知道目的地難以停車的前提下
1. 多繞兩個路口找位置停 (我檢舉過的違停,7成都是20米以內就有車位的)
2. 多以機車代步,車位相對好找很多
3. 公眾交通運輸
4. 老子錢多,叫車舒適出遊 (至少比被檢舉便宜)
5. 犧牲其他用路人,直接停在路上,我方便就好

聰明如你,當然有自己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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