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說看不清車號,請問有偉大的網友看得清楚車號是多少嗎

mailtoelvis wrote:
比我的清楚多了~ ...(恕刪)


條子說要補正違規地點
我不知道我地點有什麼問題
總之我懶得用了
算他賺到

Prada1024 wrote:
條子說要補正違規地點
我不知道我地點有什麼問題
總之我懶得用了
算他賺到


瑞光路358巷,你寫成堤頂大道358巷啦
且系統裡面可以選交叉路口啊....

一些地點很明顯的打字錯誤,承辦人都會要求補正,而不是自行改正。
我猜這個地點可能會匯出成罰單資料吧,所以正確性要求很高。
mailtoelvis wrote:
辛苦警察先生了,長期(恕刪)


>
>>> 這等小事,懶得理你(警察)去多拍一些逆向或闖紅燈的吧
ryan00014875 wrote:
你這樣要吃葉黃素,那(恕刪)


新北市的常常都說未拍到紅線「貫穿車輛」,不予舉發
問題是,這些紅線違停的車,要不是靠電線桿
要不就是有機車停在前後
或是二二一起停的
這個真不曉得要怎麼拍到有紅線「貫穿車輛」的畫面
難不成還要開堆高機去拉起來看有沒有紅線!!!!
cdyao wrote:
瑞光路358巷,你寫(恕刪)


好像也是
但我也懶得改了
算了
我不是職業的
偶爾對那些愛擠愛插隊的插花一下
常常當下很生氣
到公司就算了
懶得用
cdyao wrote:
瑞光路358巷,你寫(恕刪)


檢舉真的是看承辦,我們這邊的某一區的就真的沒話說,車牌key錯他會直接改正並回覆正確車號,路段錯也會改正

話說另一區的許不舉好像被調走了?檢舉案件都沒見到他的名字了,沒辦法再看到他需換眼角膜的不舉理由了
建議樓主改裝一下行車紀錄器的鏡頭 改成長焦距的比較容易檢舉
mailtoelvis wrote:
感謝各位偉大的網友意...(恕刪)

樓主答的好
高情商!
LeeFred wrote:
建議樓主改裝一下行車(恕刪)


真的 可以考慮 因為平常看到前面違規覺得距離應該沒問題 結果拍起來還是有點遠
Woody58 wrote:
樓主答的好高情商!(恕刪)


我修改很多遍 前幾遍也是在酸 但想說不對啊 這樣不就跟那些人一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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