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erek wrote:
若條子不攔我機車上國道,我可以示範國道從基隆頭騎到台灣尾……
So?
chuenfu wrote:
不倫不類的比喻!法律(恕刪)

chuenfu wrote:
不倫不類的比喻!
法律規定人民不暴露猥褻的情況下可以自由穿著 辣妹要怎穿是她的自由
法律規定重機不能上國道 那你沒有上國道的權利 何來侵犯權利的問題?
二輪上國道的問題 不是你個人認為乖乖騎車就沒事
高速狀況下任何突發事件(下雨、強風、前方緊急煞車、散落物、路面坑洞等狀況 )都可能會導致重機騎士嚴重傷亡
再次強調高速公路跟一般道路不同之處:高速
高速情況下出現突發狀況 重機失控的可能性遠高於四輪車輛
高速情況下機車失控 騎士死亡機率遠高於汽車駕駛
也會像昨天那個白目騎士一樣導致其他用路人陷入危險
重機再高貴 都還是肉包鐵 車輛失控下絕對不可能讓騎士安全無恙
『自己乖乖騎車不影響他人 應開放重機上國道』的說法 就跟 那個吸毒吸倒頭殼壞掉的藝人說『吸毒不影響別人 應開放大麻』一樣可笑
想自殺請用別的方法 不要用『以生命悍衛路權』的謬輪來洗腦年輕人 造成其他家庭一輩子的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