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瓜呆3618 wrote:我其實完全贊成檢舉只是需要自律,不管是對違規的人還是檢舉的人,彼此都要自律。只是這個要做到太難了。不過凡事都可以折衷,違規當然不對,但是對一些無關痛癢的小違規也都無差別的追殺,才是檢舉人被討厭反感的原因。檢舉人要大器點,擇善固執。只是這個善要怎麼判斷才是真學問。都說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情理法,可以思考一下為什麼情是擺在最前面。對此,長此以往我是悲觀的。 我紅字都畫了,也太巧,很多愛違規被檢舉的說的都跟你差不多
bmw_m3 wrote:騎車或者開車這麼麻煩,停一下買個東西,人家警察都還沒說話,怎麼一些莫名其妙沒事情做的人這麼熱情還撥冗跑來偷拍,那乾脆大家都不要開車騎車了啊! 於道路上的公開駕車行為,沒有所謂的偷拍,你的法制觀念有待加強喔,如果很容易就違規,那真的別開車騎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