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達人爭議多!交通部擬修法明列16項民眾可檢舉事項

ado016435 wrote:
抓回去上課才能治本, 很多三寶更怕去上課, 就規定累犯要上一天的課, 然後上課態度不佳, 視同未通過, 罰款然後繼續上課直到改善為止。

就是程序如下: 被檢舉-->開單-->又被檢舉-->累犯-->開單上課-->態度沒改善-->開單-->繼續上課-->沒改善-->列為高風險吊扣駕照1個月。


其實是這樣沒錯的..這次修法問題在沒有配套,比如前面說的提高罰額,還有之前有傳說的要加扣分的項目,

我舉中國上海來說,一個人12分,沒打方向燈扣一分,違停3分,闖紅燈六分,12分到了回去重考交規跟講習,職業駕駛人駕照會被降級,變成可以開大客車的只能開小貨車之類,....然後引入了科技(AI)執法,上海現在市區整體比台灣首善之都台北都好
雖然兩岸關係和緩,但別忘了紅黨一向是台面上一套,抬面下一套,"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在中國的媒體是看不到第二句的
0943902737 wrote:
完全不奇怪喔大家早就(恕刪)


對,現在巡邏員警就只會定點簽本子..連嗚笛趕人都不管,之前跟管區的聊他說他們更重要是治安,人力不足交通只能放一邊
雖然兩岸關係和緩,但別忘了紅黨一向是台面上一套,抬面下一套,"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在中國的媒體是看不到第二句的
yiyan wrote:
所以你是大直正天龍國...(恕刪)


所以你寫那麼多,不就證明你正是像我我說的那種,只是貪圖自家巷口最好「淨空」無車的自私檢舉魔人而已!講的滿嘴正義。

台北市長是我選的,難道就不是你選的?

滿嘴正義之輩
yiyan wrote:
對,現在巡邏員警就只(恕刪)

台北還是多多少少有"幾個"警察取締熱點啦
例如忠孝東路SOGO附近就是
那附近警察紅單開很大
但離開了雙北
警察取締就只是笑話而已了
0943902737 wrote:
你信不信關我啥事?可...(恕刪)
所以講一些唬爛的話也無所謂嘛!是不是?反正你也認為沒人能證明,問題人有必要這麼虛偽嗎?
argemiya wrote:
所以講一些唬爛的話也(恕刪)

還是那一句老話
你信不信關我屁事
不過慣性違規魔人不相信有人可以辦到也是很合理的
ching19690922 wrote:
所以你寫那麼多,不就證明你正是像我我說的那種,只是貪圖自家巷口最好「淨空」無車的自私檢舉魔人而已!講的滿嘴正義。

台北市長是我選的,難道就不是你選的?

滿嘴正義之輩



如果你還要繼續回應,請你回應我剛才所有的問題。

我回應你,小弟因為loser所以住不起台北市搬出,台北了所以市長你自己去處理。

另外巷口淨空是法律規定的不是我規定的。事實就是存在著路口轉角如果停車,影響到別人的視線。而且我們家的巷口,後面還有其他住家並不是只有我們住家,我們是大樓後面還有好多好多棟大樓,所以影響的不是只有我一個人的權益,所以會做這件事情不只是我一人,也不只是為了我自己,不要再幫我扣帽子。


我說另外一個例子,我家附近的學校門口立了一個校門的柱子,這個柱子呢直接就擋到了不只巷口出去的人的視線,因為轉進學校的人也會受到影響,如果又在停一台車是不是更看不到幹道上的車子了。因為又是學校附近,所以人流特別多,過馬路的人也會被這個柱子,甚至是轉角停車的人擋住視線,小弟沒權利讓這個學校把這個門牌給拆了,所以我忍受,只好每次經過那個路口都要東張西望看了好多次。


所以巷口需不需要被淨空,請你自己思考清楚再來回應我,不要因為你覺得自己不受影響就覺得別人不會受到影響。這種想法就跟路邊並排的人是一樣的道理。

並且有一句名言叫作法律是道德的最後的底線,也就是說,法律規定了你什麼東西不能做,是大家都不能容忍的。你有何權指責別人就是看不慣別人的人或是正義魔人,難道違規的人不應該被檢討而守法的人要被檢討嗎?

現在法律是規定可以檢舉的,所以檢舉的人是守法的人,當然也有的警察跟說,只要你先違法了,你的檢舉就不算,你看這樣的警察是多麼的有底限。而你呢?有什麼資格去批評。你滿腦子想要轉角停車,建議你去當官或者是打通關係修法,這樣子我跟你也沒有什麼話可以說了因為我很守法,檢舉不了,自然也不用再跟你浪費時間解釋。
0943902737 wrote:
台北還是多多少少有"幾個"警察取締熱點啦
例如忠孝東路SOGO附近就是
那附近警察紅單開很大
但離開了雙北
警察取締就只是笑話而已了


你說的地方因為是超級熱點,所以一定要常常抓,不然根本就是滿滿的並排或是紅線停車,影響往來的車輛。

因為我這些地方都在流動,個人的看法是台北市是最嚴的警察,也是相對會主動積極一點,對於的判定也是最嚴格的。再來是新北市的警察,但也分地方的,例如說板橋這種熱鬧的地方跟樹林這就是完全兩個世界,更別說是東北角的石門區。

其實真正核心的問題就是配套。因為你從消滅檢舉的角度,那這樣子違規的人就變多了,反正沒人管。所以警察出巡的次數應不應該一併調整變多,違規的處罰會不會變重,這都是應該要合併檢討的,不是單向一次檢討一個法律 ,不然乖乖停停車位被收費的人像白癡一樣不是嗎?
yiyan wrote:
如果你還要繼續回應,...(恕刪)


一條路就兩邊路口會擋到視線。「被迫」臨停的很少會去佔這個位置,因為以前拖吊車就是從第一台開始拖。這根本才幾台而已。而且到處都紅綠燈不知道你在市區巷口到底要看什麼?

但現在情況是整條街都紅線,「整個社區」都紅線(連黃線也無),完全不讓人臨停。即便不是在大馬路交通要道,也一樣畫滿紅線。自私鬼的社區,自以為住在美國高級社區。大樓自己有車位以後,每天都在社區檢舉違停。反正一樓花錢租店做生意的去死,非本社區沒車位的就不要進來!

像大直實踐大學那個社區,明明不是大馬路交通要道,但檢舉魔人整天巡邏檢舉。附近店家問起來每個都幹得要死。根本擾民到極點。

全台灣這種社區一堆。高雄那個被鄰居群毆的年輕人就是典型這種,幻想經由檢舉來淨空自家門口。完全不食人間煙火
0943902737 wrote:
還是那一句老話你信不...(恕刪)
說你唬爛不代表我們就是違規魔人,單純看不起這種滿嘴虛偽之人,跟我說開車從不會發生並排,你當大家沒開過車?前方停車格車輛正要駛出,你得停下來等,這時你已經並排了,你開車沒遇過?裝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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