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場左轉輾撞女童!駕駛淡定坐車上囂張錄影:怎麼帶小孩的

實在很好奇,有人一直說停車場不能騎車。那如果那個媽媽是帶小女孩去公園騎車,騎完了回家到停車場,若不能騎,那車子是要用牽的嗎?
呵呵,肇事者也不是笨蛋
停車場為什麼有小孩在這騎腳踏車?可以懷疑有人隨機找肥羊來設局仙人跳,反正人心隔肚皮,誰知道真相?

基本上駕駛算不算逆向?還挺難界定的,社區道路畫的是白虛線,白虛線是用來分隔同向車道的標誌線。要說駕駛逆向,至少得是畫黃虛線。
再來駕駛轉彎過去沒有靠右側,八成是那邊剛好有個大人,所以駕駛注意力都在大人身上,小朋友的位置從駕駛座角度是看不到的。
不過呢,既然都不小心撞到,那事後態度,私心認為責任加99%。
私有停"車"場 只能汽車使用 不能童"車"使用嗎?
純粹論駕駛技術 小孩比那個大人駕駛好太多了
路口有觀望 有停止 沒有逆向 沒有亂竄
反觀那個大人逆向搶快
今天小孩騎車如果亂竄
你再來批大人沒管好 那OK
純粹以行車的規矩度來說
不要論年齡的話
小孩比那個大人駕駛好太多了
iamjayz0210 wrote:
小孩在學騎腳踏車,你要在旁邊小跑步??

若是在車輛有機會出現的地方
我確實是如此,有什麼問題嗎?
連去公園我都是跟著小朋友跑上跑下
人多的遊樂場,眼睛一沒盯著,人可能就不見了
做不到的家長,就保佑小朋友不要出事

也有少數小朋友,玩樂時亂衝撞人.還有插隊的.遊樂器材不照規定使用
都是家長放給小孩自己玩,人躲到旁邊去休息
就跟影片裡的家長類似

這個案例交通規則上是駕駛的責任
但有及時停下,小朋友看起來也無大礙
駕駛跟家長就學個經驗教訓(小孩最無辜
這雖然不是什麼速度很快的腳踏車
但也是能一轉眼就能騎離開大人的視線
更別說有些地方野狗也對體積小的孩童很兇
Nightmareseal wrote:
認真說來1.其實讓小(恕刪)


很多人歪樓了....

私有的通路應該不適用道路交通管理條例~

本案並無違規討論的必要性吧.....

只有傷害或蓄意殺人的討論空間~

媽媽有什麼錯?

就人倒楣....遇到瘋子而已~

不過也是比小燈泡好太多了.....
小孩有停下來欸
比駕駛好一百倍

這種人開車就是懶
第一個切西瓜吃對向
他出來是盲彎欸 切什麼切?
應該要更慢才對

第二 很隨意的開 也不認真看前方
所以才沒看到比較矮的小孩
我想他當時一定不專心
不知道在做什麼

出了事只會怪別人 沒擔當
希望他被判刑
甚至吊銷駕照
開車這種樣子 早晚會再出事
剪你低小雞雞 wrote:
很多人歪樓了....(恕刪)


怎麼看都是媽媽放任自己的小孩在危險場所玩吧
說不定是要詐領保險金
您的回文分三段:

第一段。我只看過小狗跟著單車跑,算我沒見識。
第二段。轉移焦點。幹得好。
第三段。回正題。說得有道理。

你出來選立委我一定投你。

Yang咩 wrote:
若是在車輛有機會出現的地方
我確實是如此,有什麼問題嗎?
連去公園我都是跟著小朋友跑上跑下
人多的遊樂場,眼睛一沒盯著,人可能就不見了
做不到的家長,就保佑小朋友不要出事

也有少數小朋友,玩樂時亂衝撞人.還有插隊的.遊樂器材不照規定使用
都是家長放給小孩自己玩,人躲到旁邊去休息
就跟影片裡的家長類似

這個案例交通規則上是駕駛的責任
但有及時停下,小朋友看起來也無大礙
駕駛跟家長就學個經驗教訓(小孩最無辜
這雖然不是什麼速度很快的腳踏車
但也是能一轉眼就能騎離開大人的視線
更別說有些地方野狗也對體積小的孩童很兇
看一堆賤盤魔人.等看法官判決.看好戲.看來調解應該會談不攏
.態度及事後私自移動現場.逕行離開.調解可能5.6萬解決.進入司法程序
不含律師費約20萬.加上律師費.應該在.20-30萬之間.
個人比較希望進入司法程序.大家發大財.法官法院有工作
律師有案接.肇事者有付出.加速經濟流通.受害者能出一口鳥氣及合理
收驚安慰.唯一一點.可用私人停車場.不適用公用道路肇事準則.提出抗告辯解
因我有幾次實務受害經驗.在海生館.在熊家豬腳.被欲停車擦撞.(只是小掉漆.不需板金)
恆春分局及車城分局都告知.非公用道路不受理交通道路處罰條例
然後有一次在駁二.海霸王城市旅館.對面停車場.見拖吊車進入拖吊未整齊停放車格內
車輛.我立馬打110報案.民營拖吊偷竊.所得到回覆是.這是公有停車場
所以.這社會還是要有關係.有關係就沒關係.沒關係就找關係..哈哈哈
這叫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台灣司法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
我是台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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