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llside wrote:
跟川普一樣的思維!...(恕刪)

沒有川普的行動力
算了吧
討論這個永遠討論不完
我也覺得可能性不高
神魔亂舞 wrote:
把其中一條車道規劃給...(恕刪)

這樣誰還要買車?
daniel8904009 wrote:
拿腳踏車、行人出來坦的,是不是不懂道路規範內容 ?
你拿這些達不到法定國道最低速限的東西出來講,邏輯拿去餵狗 ?
還扯到擺攤的,真的是無知當有趣,金促咪喔。

幹嘛這麼生氣呢~
重機肉包鐵有路權,行人也有路權阿~
我是行人也想爭取國道路權,走路跑步管什麼邏不邏輯的..
拿掉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條法規,
我就支持機車上國道。

但是機車也一樣要收過路費才公平。
神魔亂舞 wrote:
把其中一條車道規劃給...(恕刪)

政策不是用講的,要去執行,
不然就像633一樣跳票,無山小路用.
主要是機車高速行駛的安全疑慮,
當然要立法通過也不是不行,
問題是誰會關心這吃飽撐著的議題>
hx135cb750 wrote:
可以學馬來西亞,下面(恕刪)

馬來西亞的機車只在路肩或外車道切換行駛,台灣的機車族有這麼守法嗎 ?
隔什麼啦不應該隔大家路權要統一

上國道不可以只有重機才可以爭取要就全民一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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