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魔人為何多數是年輕人?玩了人中之龍我知道了!

BadManner wrote:
檢舉就檢舉還講理由!(恕刪)

哈哈哈!真的這種話很幼稚很可笑!意思是說任何事情都不能有理由!
殺人犯都要審理法官都會調查理由!違規不能有理由?沒邏輯的可悲仔一堆!
我好像活在帝制時代!大官說你違法就是違法不能有理由
理盲濫情的台灣人一堆!
就是白目才會被檢舉啦
BadManner wrote:
檢舉就檢舉還講理由!(恕刪)


有時候看到這種不會打方向燈的三寶

本以為純粹習慣不好

好好提醒自主修正

就也沒事了

直到看到這種鬼扯真是刷新我的三觀了

沒事啦

接著看到這種不會打方向燈的

苦口婆心的提醒沒用

那就用力的檢舉

用國家的法規教育他就好了

其實也沒什麼好爭的
風卻變沉默 wrote:
有時候看到這種不會打(恕刪)

請問怎樣是會打方向燈!你方向燈系?
有夠可悲!


多動腦多思考法規合理性對很多人似乎有困難!
一堆台灣無知井蛙自以爲是

宙王 wrote:
請問怎樣是會打方向燈(恕刪)


沒事啦

你就照你原本的方式打方向燈就好了啦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你都說這是不合時宜的法規了

還問我方向燈該怎麼打?

搞笑嗎??
宙王 wrote:
多動腦多思考法規合理(恕刪)




乖齁~~

法規早改了喔
CrabK wrote:
違規就違規,理由還一...(恕刪)
我是常被檢舉的人,大部分的檢舉,我都心服口服,可是有些情況,會讓我覺得被稱為檢舉魔人不是沒理由,我載著行動不便的父母,在滿是紅線的板橋金門街,找個比較不影響後方通行的紅線路段,讓他們下車後,我就離開了,這樣也收到紅單,還有新聞上,買不起車子的父母騎機車超載小孩也被檢舉,我的結論是,我依然支持檢舉魔人的存在,但如果被打,我絕不會阻止。
風卻變沉默 wrote:
乖齁~~法規早改了喔(恕刪)

笑死!當然是現在法規規定要打滿有問題我才在批評!你拿個現在有問題的法規給我看是想表達什麼?想跟我說法規是完美的?還是認為我不知道已修改為要打滿?如果我不知道現在規定要打滿那你以為我在批評什麼?
這本身就是相當矛盾的問題,
要檢舉別人,自己就不要違規做榜樣,
可問題以現行台灣規劃道路來看,根本不可能不違規(除非走路或騎腳踏車)
那都會違規所以都沒立場檢舉,大家一起違規...那交通法規寫好玩的嗎?
上頭道路規劃都不做好,我們一般民眾在那互罵有甚麼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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