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重機高速撞賓士案發地 決定降速限 設測速照相!

乾脆全台灣全部限速30好了 這樣就不會有車禍了
高速公路也全都限速60減少車禍發生率
這就是台灣官員的想法
從枋寮南下的主要道路只有這一條

楓港到枋寮這一路段,假日期間滿滿都是車

上午南下車道塞,下午反過來北上車道塞

車速大概連50都沒有,政府改成限速50有差嗎?

又不是當地居民有什麼好哀哀叫的

海豚灣這一路段的兩側商店常常有車出入,我每次經過都會自動減速通過

我是認為此路段設定限速50剛好而已,又不是全線都限速50
Bookwarm
並不是抱怨限速多少, 而是抱怨解決問題的方式. 另外平日此處車不多, 限速50也是苦了工作需要經過的人.
都超速的人了,降到5km都一樣
會超速的 還是會超速

希望這次事件 可以讓汽機車駕駛人

好好提升自我交通道德素養

我自身也持續學習中 畢竟人性最難揣測
區間測速吧
唯一有解就是區間測速
把區間距離拉長到十公里
然後再重點地點增加單點固定測速
速限維持70公里不變

遇到喜愛飆車不顧他人安全的,區間是唯一方式
White bear
區間側速只要這區間裏有間7-11就破功了,一路狂飆200,然後去7-11喝杯咖啡,吃個點心就解決了。
兩輪猴子再吵
等等給你每隔50公尺插一根閃紅燈
台灣並不是缺乏法律,而是法律缺乏嚴格執行。
速限設置應該有其客觀的標準跟專業判斷,譬如路寬、附近的交通狀況、安全感視距等等。

正因為政府常因為單一事件,而要去「做些什麼事」給民眾看,沒有檢討事發真正原因!
所以才導致政府威信不足!

這個事件如以上網友所說,並不是缺乏速限規範,而是未遵守速限規範,任意調整速限規定無法說服與取信民眾對於交通安全有任何幫助!這才是民怨之所在!
這就跟有機車從外側車道直接左轉然後被撞死的路口
從此該路口機車被強制兩段式左轉一樣

高速公路乾脆開放民眾檢舉未保持安全距離的違規好了,10次車禍有9次是未保持安全距離造成的
應該要加設紅綠燈才對,知道測速照相點,到時減速過了設測速照相點在加速160, 200有何不一樣嗎
真是腦殘無藥醫,這次的事故主因是因為車速「70」而停不下來嗎?
明明沒人鳥你的速限了,還再下修,是頭殼有洞嗎?
真的有遵照速限的話,70也不會撞,就算撞了也只是車損人輕傷而已。
問題不在規定,而在執行…跟所有違停的道理是一樣的啊!你再畫雙紅線,牠還是停,有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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