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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wenjer wrote:
易方達 wrote:
同事媽媽就像這影片三寶, 判決結果出爐, 後車未注意前車, 全責, 前車都打了30秒方向燈, 你這三寶還右側超車, 除醫藥費(肋骨骨折)自已吃下去, 還要賠一片車門, 所以三寶不要再誤導三寶了
這個實例最中肯
這位女騎士會很痛、但要讓她心更痛⋯
這樣是救了她
免得下次⋯沒機會痛了
整棟留言,你的最中肯!
居然還有人認真檢討汽車駕駛
真要檢討汽車駕駛的話
只能說經驗不足---要提防超級大三寶
+技術不純熟---撞到人還輾過去
這種唬爛文也相信
有人傷會無責?
拜託有點智慧好嗎
這種跑法院可能都不知道要跑幾次
我發生過三次事故(都有人傷)都無責...我有行車紀錄器~我好好開車不違規!筆錄上沒紀錄我任何違規事項~就沒有肇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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