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r in the Sky wrote:
另外,中時新聞網2022...(恕刪)
接續101樓,以台北市長信箱詢問路邊機車停車收費進度得到以下回覆:
**********這是分隔線*********
受理機關:停車管理工程處
回覆機關:停車管理工程處
回覆日期:113/03/18
處理情形:處理完成
親愛的民眾:您好!
有關您反映「本市路邊機車停車收費進度」一事,本處說明如下:
為強化管理機車停放秩序、降低私人運具使用及提升公共運輸使用,本市自108年起分4階段逐步實施「全市機車收費政策」,第1階段商圈周邊路段收費已於108年實施;第2階段市中心區以捷運站為中心之300公尺範圍內寬12公尺以上道路,及距捷運站300至500公尺範圍內之街、路,已於109年至110年實施收費;目前推動至第3階段,原訂12公尺以上道路,共5.5萬個機車格位納入收費,考量為降低民眾影響,經本處重新檢討收費範圍後,自111年8月15日起,優先針對市中心區捷運站沿線之尚未收費機車停車格位納入收費,合先敘明。
考量現行大部分路邊機車停車格位尚未收費,目前係以本市中心商業活動密集、行人流量大及大眾運輸便捷(如車站、捷運周邊)等區域為重點優先推動實施;本處將持續觀察車輛停放情形並與滾動檢討,規劃相關收費措施。
謝謝您對市政的關心與指教,若您對本次回復內容有任何疑問,歡迎聯絡承辦人。並祝您
健康愉快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敬復
承辦人:XXX
聯絡電話:(02)27590666轉63XX
**********這是分隔線*********
另外,個人嘗試計算220,000個路邊機車格一年可收費金額如下:
假設8個機車格等於一個汽車格,每個汽車格一小時收費30元,一天收費10小時,一年收費250天:
220,000 ÷ 8 × 30 × 10 × 250 = 2,062,500,000(20億6仟2佰50萬)。
Star in the Sky wrote:
為強化管理機車停放秩序、降低私人運具使用及提升公共運輸使用,本市自108年起分4階段逐步實施「全市機車收費政策」,第1階段商圈周邊路段收費已於108年實施;第2階段市中心區以捷運站為中心之300公尺範圍內寬12公尺以上道路,及距捷運站300至500公尺範圍內之街、路,已於109年至110年實施收費;目前推動至第3階段,原訂12公尺以上道路,共5.5萬個機車格位納入收費,考量為降低民眾影響,經本處重新檢討收費範圍後,自111年8月15日起,優先針對市中心區捷運站沿線之尚未收費機車停車格位納入收費,合先敘明。
多麼矛盾的說詞!
就是要降低私人運具的使用,
怎麼還考量降低民眾影響?
真要降低民眾影響,
不如都不要收費好了!
只用者付費很難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