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魔達崩潰中~~政院拍板!違停、臨停等十種交通微罪 不記點不得檢舉

爽欸,可以亂停車了
不愧是積非成是的鬼島台灣,永遠不會進步的落後第三世界,下三濫的國民水平加上無能弱智政府,還好我移民新加坡
emeryville
你在新加坡可以檢舉嗎?
100868
新加坡罰款很重,應該沒有人想要挑戰公權力吧…
檢舉魔人玩過頭了
檢舉這件事已經矯枉過正了
喔耶! 黃線可以停車了,雙黃線就代表線的兩側都可以停車
Tony Hung 0196 wrote:
我不是檢舉魔人我也從...(恕刪)


一個上班族一台汽車,政府爽收稅金

騎車繳稅少的人活該被四輪大爺違規害死,政府不需要不繳稅的人民
stoak wrote:
政院拍板!違停、臨停...(恕刪)


我坐等你們的親朋好友被違規魔人殘害~
stoak wrote:
6、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及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時停車

8、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停車

9、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前停車

其他不給檢舉就算了
這幾項涉及公共安全問題,為什麼也不能檢舉?
怨念聚合體 wrote:
其他不給檢舉就算了這...(恕刪)


被零元購的店家也有同樣疑問?

依法納稅的商家不受警力保護?
檢舉魔人玻璃心要碎滿地了,趕快變成違規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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