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slebewohl wrote:
你真的是理解錯誤。
依照台灣法規,超速是超速,佔用是佔用。這兩件事情違規樣態不一樣。
不然你去問高公局,駕駛可不可以111~119持續行駛內線,然後後面跟著一堆車,第一台車引用微罪不罰且最高速行駛見解不用讓道。高公局說可以,我就同意你。
我可以告訴你,高公局沒種回答你可以。
你是來亂的嗎?
我就是怕你這種來亂的亂入
會浪費大家時間才沒提
我剛以為你不是來亂的
所以才跟你講了我查到的內容
聊沒兩樓我就發現我錯了
我不占用內線 但我也從不逼車
我尊重台灣8-1-3但書
我也尊重台灣最高速限制
這樣有清楚明白了嗎?





























































































